注册商标的转让

2015/04/01 发表

  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行政命令转让

  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转让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