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经
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就是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有特定的标记“R”,“注”,“注册
商标”,标明其与未注册
商标的区别。
注:如同居民身份证号一样,
商标的注册号是
商标身份的象征,
商标与
商标注册号一一对应,注册号排列规律按照
商标受理时间进行排列。
注:《
商标法》规定注册
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
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图样在实际使用时不得随意更改,要与
商标注册图样完全一致。
注:所述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注册
商标实际使用的专用权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的范围。
注:
商标申请人在
商标注册成功后成为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变更或权利转移要及时到
商标局进行变更/转让。
注:企业的
商标注册地址即
商标申请人地址,要与
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地址一致。当企业名称、地址改变,要及时要到
商标局进行变更。变更证明与
商标注册证合在一起使用。企业转制,或企业性质发生变化,必须做
商标权的转让。
注: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