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N 不丹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不丹正式名称为不丹王国,是南亚内陆国家,位于喜马拉雅山东端。不丹北部与中国接壤,南部、东部和西部与印度接壤。西部,印度的锡金邦将其与尼泊尔分开;更远的南部,印度阿萨姆邦和西孟加拉邦将其与孟加拉国分开。不丹的首都和最大城市是廷布。

专利

不丹专利保护是通过警示通知的方式,因为其专利法还没有通过。不丹已成为《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不丹政府通知专利法后,申请人将可以在不丹通过巴黎合约或PTC 申请专利。根据专利法,专利的总有效期为从申请日起20 年。

根据拟议的法案,不丹申请普通专利(没有任何优先级)的基本强制性要求如下所示:专利申请者的姓名、地址、详情及国籍;临时规范或完整规范描述、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书面形式的支持发明申请人的权利主张(转让契据、就业协议或其他安排)、支持不丹专利代理人/ 经纪人的授权书。

商标

不丹遵循尼斯协定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对商标注册进行分类,并可以在不丹在45 类中提交申请。不丹是马德里的一员,同时可以提交指定不丹的国际申请。在不丹使用商标前,对商标进行注册不是强制性的。

商标注册的时间是从在不丹提交申请之日起10 年,每隔10 年需要进行续期。

在不丹注册商标,通常会遇到下列阶段:

在不丹提出商标申请;

正式审查申请,以在发布申请编号和日期前检查正式的合规性;

和审查并发布异议的首次报告(如果有);

2 个月内或在额外2 个月延伸期内回复首份报告;

没有异议或异议是否已被克服接受申请;

商标杂志上发布接受;

任何异议(如果有)需要在申请公布之日起3 个月内提出;

如果没有任何异议提出或搁置,则进行商标注册;

发放登记证。

著作权

不丹的著作权法符合国际规范和惯例,不要求办理任何手续即可行使和享有所有权利。没有必要在版权局及其他任何政府机构进行登记工作。2004 年,不丹加入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因此,任何其他成员国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都可以在不丹享有同样的保护。

文章内容归本刊版权所有,若要转载,请先获得本刊同意,并需标注出自《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名录》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查询及评价系统

知识产权人物推荐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