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 英国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国家。英国政府在1624 年颁布的垄断法,被誉为现代专利法起源。随后,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图书印刷许可的法令于1662 年生效。世界上第一部可识别版权法——安妮女王法令于1710 年颁布,它旨在“鼓励学习”,它蕴含了现代版权法中存在的一些原则。1852 年纳入专利法修正案和建立英国专利局,标志着英国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诞生。1875 年商标注册法实行了商标注册,1839 年设计法旨在服务于制造业产品的工业设计注册。

在最近的几十年间,英国知识产权法已被广泛修订,从而符合欧洲标准。现在主要行使的是1977 专利法、1988 版权设计和专利法和1994 商标法。在2007 年,英国产权局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在英国,申请、检验、审批和保护注册知识产权的程序都相当简化、公开和清晰。

在2011 年5 月,经英国首相批准,伊恩·哈格里夫斯教授发表了名为《知识产权与增长建议的独立审查》的著作。在该书中,他提到了几条关于降低知识产权系统中的障碍,调整工业模式,以便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审查建议。这些建议包括改革版权许可制度,扩大对侵犯版权侵权的反对,建立“孤儿作品”的批准和通关手续,重新设计系统,并促进中小企业接触到法院系统。

知识产权企业法院(原名专利县法院)现在拥有小额索赔程序,它紧跟国际知识产权趋势(特别是在印度和中国),特别有利于中

近些年,在建立国际专利评估联盟之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数量不断大幅增加,在保障早期分辨或判断方面取得进步。

英国政府为知识产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在某些版权商标或注册设计保护的案例中,侵权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草率定罪,被判有罪者将可能受到监禁或罚款。如果要充分审判一项性质更严重的问题,处罚相比简易程序定罪更严厉。

专利

专利申请方面,申请人必须提供一项包含发明描述、索赔定义和图纸说明的专利规范。描述必须是用英语,一旦申请通过,不得添加任何额外的素材。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150 字以内的发明摘要。

专利申请程序:

a. 申请文件的提交: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表和专利规范。申请费和搜索费可以延期一年缴纳。

b. 初步检查和搜查:初步审查报告发出时,里面可以包含任何需要予以纠正的正式要求,并带有搜索报告。

c. 首次出版:从申请日期起18 个月内,英国知识产权局出版规范不涉及是否公开,以及发明是否符合专利能力要求。

d. 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出版后6 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然后英国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该案例,并可能会提出异议,例如如果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修正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克服异议,并最终保障专利安全。

申请可以在网上提交,许多后续的程序也可以在网上进行。

一旦获批,专利从申请日起可以保持20 年的有效期。续期费在第五年缴纳,此后每年一交。

在标识专利文章时,现在可以通过在文章上添加网址作为标识,来代替以往的专利号和专利国家名称。

注册外观设计

可以提交一项注册设计,现在大多数申请都是在网上提交的。可以通过绘画方式进行描述,也可以以上传照片的形式进行。可以在网上支付费用,注册通常在几周内进行。可以通过支付额外的费用来推迟设计出版。英国知识产权局不会针对设计的新颖性和原创性进行搜索。

一项注册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5 年内有效,到期后可以延长另外四次,每次五年,总寿命为25 年。

商标

英国注册和保护受1994 商标法约束,注册程序由英国知识产权商标局运作。任何公司或持有任何国籍的个人可以申请在英国注册。如果在英国注册,则只会在英国领土内受到保护。

在英国,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正式申请,如果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属于同一类型,则支付200 英镑的申请费(如果网上支付则交170 英镑)。每增加一个种类,则多缴纳50 英镑费用。产权局将在申请日起2 个月内审核申请,并向申请人发送审核报告。报告中可能会罗列早期的标识,可能会与现在的产生冲突。

即使有可能与任何现有的注册商标产生冲突,产权局也会在网上商标期刊公布申请细节。因此,如果早期标识的所有者想要反对,他们可在两个月内(时间可扩展到三个月)提供以下出版物。如果所有者反对现有注册商标标识,可进行快速跟踪,并在几个月期限内解决。如果没有人反对,从开始到注册只有几个月的时间。

一旦注册从申请日起10 年有效期已满;可以每十年缴纳一次续期费,如果商品或服务属于同一类型,缴纳费用为200 英镑,每增加一个种类则多交50 英镑。可以在线更新,更新要在注册过期之前的6 个月内完成,如果支付滞纳金,同样也可以在到期后的6 个月内缴纳。

版权

1709 安妮女王法令自颁布之日起至今有三个世纪,已成功处理很多起版权行为,且现在版权受到1988 版权设计和专利法案约束,该法案自那时起,已修改过几次。

2006 年,高尔斯评论知识产权报告建议,版权法需要更紧密地适应互联网的发展,后续变化之处包括音频在线下载和视听作品。1988 法案还为“未注册的设计”,一种三维版权保护提供保护,它可以为防止抄袭一些设计,在文艺作品设计第一次发行之日起提供长达11 年的保护,对作者的版权保护是终身制的,且在其去世后依旧继续保护70 年效力。英国有一项“皇家版权”条款,指的是由政府部门创造或在其直接指导和控制下创作的作品版

权,如法律规定和专利规格,归皇家所有。

与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不同,英国的版权法规定,作品的第一个所有者为雇主,但是为了避免其他一些作品为职务作品,例如,根据合同规定,实际作者可能是版权的第一所有者,如果从事该工作的人想要拥有版权,必须要有书面分配合约。

现行版权法中包含了对道德权利保护的规定。

版权集体许可纠纷通常称为版权法庭解决,这是一个依照版权、设计和1988 专利行为设立的独立机构。

基于尊重版权的原则,英国遵从欧盟指令颁布规定,保护对象包括“孤儿作品”,从而使此类的作品可以被更好、更广泛地被利用。

版权法也为表演者权提供了保护。

区域安排

由于英国是欧盟成员国之一,贸易标识保护和注册外观设计可以利用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的欧盟知识产权局(前身为服务内部市场协调的产权局(贸易标识设计))提供的担保服务。通过产权局担保的注册,与通过英国知识产权局获得的注册具有同等效力。


文章内容归本刊版权所有,若要转载,请先获得本刊同意,并需标注出自《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名录》。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查询及评价系统

知识产权人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