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 秘鲁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秘鲁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此外还加入了多个主要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包括:《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和《罗马邻接权公约》。2009年6月秘鲁正式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成员国。
与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一样,秘鲁的知识产权体系受安第斯国家共同体法律的保护。在秘鲁,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包括处理专利商标事务的《安共体第486号决议》和处理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事务的《著作权法》(第822号法令)。
其他重要相关法律还有规定一般行政程序的《一般行政程序法》(第27444号法令)和批准安第斯共同体委员关于一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486号决议的补充条款的第1075号法令。
秘鲁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行政机关是成立于1992年11月的国防竞争及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它被公认为是拉丁美洲处理相关事务最有效的管理机构之一。由于秘鲁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安全、快速、便捷的专利商标版权注册流程,才使许多公司、商人、发明家和企业家的权益得以保护。
 

专利
在秘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实用性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外观设计都可申请专利。申请人可以为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培育的新植物品种申请保护证书,也可以申请使用秘鲁土著人集体共有传统知识的授权证书。
只要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工业外观设计是在先技术范畴之外的都可被视为具有新颖性,只要与在先技术没有明显的相似处就可被视为具备创造性,只要申请的技术能被生产或在某种产业中运用,就可被视为具有工业实用性。
在先技术是指任何特定时段享有专利优先权和在先权利的以书面、口头描述、使用、销售等任何形式创造制作的设备、程序、过程、技术或科学等一切面向公众的事务所具备的工艺水平。
发明专利权期限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10年。植物新品种权期限则从申请人获得证书之日起算25年。
秘鲁的专利法框架就是为了能有效促进其国内外的技术创新而制定的,秘鲁政府很清楚技术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他们在不断改善专利申请程序。
 

商标
秘鲁的商标法很大程度上符合国际标准,其商标局处理相关事务的都是商标问题和诉讼方面的专家。在拉丁美洲,秘鲁商标局算是处理商标事务部门中最具专业性和高效性的机构。在尊重发展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中促进市场竞争是秘鲁商标局的主要任务之一。
秘鲁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因此强烈建议申请。在秘鲁,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需要4到7个月。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申诉因曾在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任一缔约国内提出一份或多份申请,或因申请过一份或多份具有缔约国保护效力的专利而具有优先权,并且申请人可进行多类别申请。
文字、数字、声音、气味、字母、数字、颜色、形状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该商标可享有10年保护期,并可以无限地每隔10年续展一次,只要在商标权到期前六个月及后六个月期间续展就可以了。
 

著作权
秘鲁的著作权法与《TRIPs协议》基本一致。其保护范围包括文学或艺术范畴内所有智力成果,不论其流派、表现形式、价值、用途。这些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70年。
除了保护著作权人的文学和艺术作品外,秘鲁著作权法还保护这些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以及改编、制作、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的相关著作权人的权利。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
过去几年,秘鲁政府与私营部门配合对买卖盗版产品的大型分销商、用户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同时也组织了多种活动来提高民众对创作者及其作品的尊重之情。
 

本文由瓦伦西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基诺 T 比亚乔(GinoT.Piaggio)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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