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 西班牙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西班牙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部分国际条约,也是包括《欧洲专利公约》在内很多欧盟公约的缔约国。

作为欧盟成员国,西班牙也适用欧盟加入的所有国际公约及欧盟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专利

西班牙是《欧洲专利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西班牙法律虽未界定什么是发明,但列举了不得授予发明的项目:(1)自然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2)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3)心理活动、游戏竞技或开展业务的计划、规则和方法,以及计算机程序;(4)信息呈现的格式;(5)通过外科手术或内科疗法治疗人体或动物的方法,以及诊断方法。

在西班牙,主要有两种类型的专利

(1)发明专利:是指新颖程度较高的发明(即该发明提交专利申请前,在西班牙国内外从未对外公开,或其他在先的发明和或实用新型申请并未包含此项发明及和具有创造性步骤(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

(2)实用新型:是指新颖程度较低的发明(即该发明提交专利申请前,在西班牙国内从未向公众对外公开,或其他在先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并未包含此项发明)及具有创造性步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不十分熟知)。

这两种类型专利的申请要求和程序是非常相似的,但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 年,实用新型有效期为10 年。根据1992 年6 月18 日实行的理事会指令(EEC)第1768 号/92 号相关规定,药品的专利有效期有续展的可能性,因为药品还具有《欧盟药品补充保护证书》。

国内专利

在西班牙,专利申请人可通过三种不同的途径获得发明保护:

(1)向西班牙专利局提交国内专利申请;

(2)提交欧洲专利申请的西班牙国内申请;

(3)提交PCT 国际专利的西班牙国内申请。

在满足基本的申请要求后,就会进入专利的形式审查程序。在形式审查中,专利局特别重视审核发明的统一性和可专利性(虽然并不审查其创造性和新颖性,但若其明显缺乏新颖性,根据有关规定也会拒绝授予其专利)。

若该发明符合所有要求,申请人则须要求获取“现有技术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对于那些将西班牙作为国际检索报告检索机构的专利申请,则不需要上述该报告。在现有技术检索报告中,专利局将引用与该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有一定相关度的一些文件、出版物或专利技术。专利局也会就该发明的可专利性出具书面意见。若申请人没有提出现有技术检索报告的要求,则视为主动撤销申请。此后,专利申请人可选择是否进行实质性审查。

专利局完成形式审查和可专利性审查后(专利授予程序中不包括实质性审查的,不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描述的充分性进行审查),决定授予或拒绝授予专利。授予专利不会损害第三方利益,且不保证专利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商标

西班牙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在国内商标局或国际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享有专有权。在西班牙,申请人可以通过3 个途径获得独特标识的商标权:

(1)在西班牙专利商标局(SPTO)注册国内商标

(2)在欧盟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注册共同体商标

(3)在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下注册国际商标,并指定在西班牙或欧

盟生效。

国内商标

在提交注册申请后,SPTO 将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36 是否满足受理和异议公示的最低要求。如未发现不足之处,该注册申请将在其官方《公报》上进行公示,公示后的一定时期内将听取来自第三方的异议;与此同时SPTO 将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内容为驳回商标申请的绝对理由。若第三方对该注册申请被提出异议或反对,SPTO 会驳回该申请,同时要求申请人进行回应。SPTO会根据回复做出是否授权商标权或驳回的决定。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上诉程序对SPTO 的决定向其上诉委员会提起复议。

同时,针对SPTO 的行政复议决定也可以向争议行政上诉法院提出诉讼。若对上诉法院做出的判决有异议,可上诉至西班牙最高法院的争议行政上诉庭,其判决将会是终审判决。

商标注册成功后会被授予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有效期是自商标申请日起10 年,不要求证明该商标已被实际使用或有使用意图。商标注册的有关规定要求商标持有者须在商品/ 服务贸易中使用已注册的商标。西班牙国内商标和共同体商标自注册之日起享有5 年的宽限期,5 年之后第三方可以商标未使用为由请求撤销该商标

工业品外观设计

西班牙加入了《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

设计是指表现出产品全部或部分特性的外观,特别是指产品本身和(或)其装饰的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和(或)材料。

商标注册一样,在西班牙申请人可通过三种不同的途径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1)在SPTO 注册国内设计;

(2)在OHIM 注册共同体设计;

(3)在海牙协定框架下注册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并指定在西班牙或欧盟生效。

此外,若工业设计所有者可证明该设计是出自原创,则可同时根据《著作权法》享受著作权保护。若一个工业设计有足够鲜明的特色,也可作为立体三维商标进行注册,从而延长保护期限。

《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法》也为未注册设计提供了有限的保护,保护期仅为三年。

国内设计:

外观设计注册要求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在欧盟境内与该设计相关的出版物、展览、销售或设计披露,以及相关行业部门在正常商务来往中可获取的有关知识都会影响对设计新颖性的判断。

SPTO 进行形式审查后,接下来的审查主要考量申请标的物主体是否符合设计的法律定义,或是否违反公序良俗。若无任何违规情况或不足之处,或已纠正了违规或不足之处,则会授予注册证书,并发布授权公告对该设计进行公开。

自设计授权公告发布起两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可以该外观设计不符合注册要求为由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可能包括此前SPTO 未审查出的拒绝理由。西班牙国内设计或共同体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 年,保护期可续展多次,每次5 年,上限为25 年。

著作权

西班牙是《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缔约国。

西班牙法律保护著作权以及“知识产权”项下的相关权利。文学、音乐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保护,表演者(音乐家、演员等)享有相关权利保护。

每个作者都对他自己的作品享有道德层面和个人意义上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需要续展,更不会失效。在这些权利保障下,作者可以保护作品的完整性,捍卫自己的著作权,有权决定是否对其作品进行传播。

当然,作者可能也会放弃或转让作品的经济权益和开发权,使其作品得以传播并获得经济收益。这样既可以传播自己的作品,又可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获酬版税通常由国内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管理。此外,这类组织通常与国际上的类似集体管理组织实体签署了相关协议。

从创作作品这一行为开始,作者便享有对作品的著作权。因此,虽然在版权局进行注册是自愿行为,但仍建议作者对其著作权进行注册,以便在遇到侵权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70 年,而相关权利的保护期是50年或25 年。

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保护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新颖性(必须是全新的);显著性(必须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同一性(其相关特性必须充分一致)和稳定性(其相关特性必须保持不变)。藤本植物新品种授权证书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5 年,树木新品种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30 年。

计算机软件:除对计算机系统有危害的程序外,其他形式的计算机程序都受到保护。计算机程序是指计算机系统中任何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执行某个功能、任务或实现预定结果的指令代码。保护范围还包括准备文件同样受到保护。但是,计算机程序每个组成部分的基本编程理念和原则,包括它的接口,并不受到保护。只有程序编写者原创的程序才有资格获得保护。

争端解决

在西班牙,解决争端的正规途径是在西班牙法院进行诉讼、调解和仲裁。

西班牙的司法系统包括法院和法庭,这种司法系统是根据1985 年《司法条例》设立的。1985 年颁布的《司法条例》主要遵循1978 年西班牙《宪法》,该《宪法》根据各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差异重新划分了自治区,赋予这些自治区具有广泛的立法和行政权力。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是在西班牙的两个最高级法院。宪法法院是与《宪法》有关案件的终审法院,而最高法院拥有除宪法事务以外所有事项的最高司法管辖权。

救济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获得民事和刑事救济。民事救济包括强制令、临时和预防性措施、损害赔偿和纠正措施等,用以制止侵权行为。如将涉及商标侵权产品、包装、容器、营销资料、标签或其他文件撤出市场,以及根据法院指令,以公告的方式将法院判决对外公布,并由被告承担该费用。

损害赔偿包括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利润损失。利润损失按照未发生侵权的情况下商标权利人原应获得的利润计算,或按照侵权方的非法所得计算,或侵权方理应向持有人支付的许可费额度计算。

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诉讼时限为5年,从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侵权行为之日算起。可赔偿损害仅包括索赔日之前五年内因侵权造成的损害。因此,权利人如要确保所受侵害发生的所有损害都能在索赔后得到赔偿,就必须在合法有效期间内及时采取行动。当权利人在侵权发生后较长一段时间才知晓或合理预期到损害时,该诉讼时限要求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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