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 委内瑞拉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委内瑞拉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保护录制者、防止录制品被擅自复制的日内瓦公约》及《国际版权公约》的缔约国。国内法律是1955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2006年4月22日,委内瑞拉宣布废除《卡达加纳协定》,因此,安第斯国家共同体的决定在委内瑞拉是无效的。

根据1955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可授予发明专利的包括产品或方法,以及介绍性产品或方法。已在委内瑞拉境外注册且在委内瑞拉不为公众所知的专利,可在委内瑞拉注册。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介绍性专利的有效期为5年。实用新型和工业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方面,委内瑞拉给予商标的有效期为 15 年,并可以延期。注册商标应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两年没有使用,第三方可以要求取消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应证明其在市场上连续使用其商标

 

本文由委内瑞拉M. Uzcategui & Asociados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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