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白俄罗斯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自1991 年苏联解体后,白俄罗斯一直致立于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体系。通过多年的努力,该国已经具备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专利商标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目前,白俄罗斯已成为世界上所有主要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和协议的签约国。

为融入国际社会,白俄罗斯法律还规定当国际条约的规定与本国法律冲突时,遵从国际条约之条款。

白俄罗斯将工业创新视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驱动力。2011-2015 年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创新发展项目已于2011 年5 月26 日通过。知识产权体系是白俄罗斯以创新为基础的发展最重要的环节,该体系确保了权利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执行。

专利

2011 年2 月3 日,《白俄罗斯共和国有关发明、实用新型及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的法案修订案》(以下简称《法案》)正式生效。《法案》对发明专利的续期、工业设计的法律保护范围、同一技术方案的几个国家专利的法律效力等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还增加了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相关的条款,若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由于非故意的原因而未在登记时写明优先权条款或者未及时缴纳专利证书费或年费,从而导致丧失相关权利,可以申请恢复权利。

白俄罗斯的专利共分为以下几类:发明专利,自注册日起有效期为20 年,在某些情况下与药物、杀虫剂或农用化学品相关的专利可最多再延长5 年;实用新型专利,自注册日起有效期为5 年,最多可延长3 年;工业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有效期为10 年,最多可延长5 年;植物品种专利,有为其而专门制定的法案,在国家保护植物品种登记处注册日起有效期为25 年。集成电路设计布局图也可申请证书,并有为其而专门制定的法案,有效

期为10 年。

根据《欧亚专利公约》(1995 年8 月12 日正式生效),欧亚发明专利可在包括白俄罗斯在内的所有缔约国生效,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 年。欧亚专利可授予在科学、技术和经济等各个领域中取得的发明创造。该公约的九个缔约国分别为白俄罗斯、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吉尔吉斯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

为获得所有《欧亚专利公约》缔约国都承认有效的专利授权,专利持有人应提交欧亚专利申请。欧亚专利申请可使用任意一种语言,但需附上其俄文翻译。

申请欧亚专利的费用低于在公约缔约国中的几个国家分别申请国内专利的累计成本。自欧亚专利公布之日至首个专利年费支付日期间,专利持有人在公约缔约国区域内享有该发明的专有权。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由欧亚专利局(EAPO)统一收取。

商标

最新的白俄罗斯《商标和服务商标法》(修订案)于2013 年1 月15 日生效。商标通过注册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并遵循“在先申请”的原则。商标所有者享有使用及处置其商标的专有权,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在白俄罗斯领土上使用受保护的商标及其相关证书。若商品、标签、商品包装上存在非法使用商标的行为或使用了与某商标极为相似的标识,则被视为为盗版商品。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 年。在商标所有人的要求下可将保护期再延长10年,但需在商标有效期的最后一年提出申请。若所有人多缴纳50% 的延长费,则可额外获得6 个月的宽限期。

此外,关于“驰名商标”的新条款已纳入到新法当中,其中包括驰名商标的定义以及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正常情况下,驰名商标的保护期是无限的。集体商品商标也可在白俄罗斯进行注册。

根据2010 年12 月9 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在莫斯科签署的协议,在三国领土范围内,若他人通过与商标持有人进行民事交易、或获得商标持有人的同意后在相关货物上使用该商标,则不被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许可和质押合同应在专利局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合同视同无效。任何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制造商造成混淆的商标转让都是不允许的。

著作权

白俄罗斯2011-5-17 第262-3 号法案(关于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于2011 年12 月1 日生效。该法案规定了对文学、艺术作品、科学作品(专著、文章、报告、科学讲座和论述、论文、设计资料)的著作权保护。其他相关权利的保护对象也包括演出、音像制品以及无线或有线广播机构的信号传输。

根据白俄罗斯的现行法律,国家知识产权中心还对作者和其他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者的经济权利进行集中管理和保护,以防重复性及复杂化处理同一例案件的情况发生。

作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只需一次申请,创造性作品的著作权就可以自动在白俄罗斯以及其他所有成员国(超过160 个国家)中受到保护。

此外,白俄罗斯在著作权和其他相关权利方面还加入了下列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世界著作权公约》(“1952 年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保护音像制品制作者防止非法复制公约》。

商业秘密

白俄罗斯的《商业秘密法》于2013 年1 月5 日开始实施。

该法律针对商业秘密的确立、变更和注销做出相关规定,并为商业秘密提供法律保护依据。

该法律还规定了商业秘密制度的确立、商业秘密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规定了雇主和员工之间信息获取的途径和保护的特殊性。

商业秘密法》确定了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的权责关系、修改和终止以及商业秘密制度中的信息要求,建立了一套不能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指导清单。该法律对《白俄罗斯民法》的相关规定做出重大修订,即未披露的信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同时未被披露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不受专有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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