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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假药泛滥:现状、原因与对策
- 制假是一种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仿造其他企业或个人的产品,且通常使用劣质的材料和部件,并未经他人许可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或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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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微解说类短视频存在的问题与侵权风险
-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运用,网络信息呈现出碎片化特征,人们的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短视频的传播方式渐渐成为吸引大众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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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音乐著作权权利限制问题分析
- 实践中,由于短视频用户数量众多,短视频平台通常不对仅具有社交目的的普通用户与具有营利目的的短视频用户进行具体区分,因此,短视频用户通常难以对自己使用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录音行为的法律性质做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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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 加强新业态作品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公布
- 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味着酝酿了近十年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迎来关键一步。8月17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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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版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 随着短视频和直播行业的爆发式发展,一系列法律问题及热点争议案件随之涌现。一些经营者受粉丝经济驱使,或缺乏版权意识,或无视版权规则,从而直接或者间接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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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截图的作品类型与保护
- 影视剧在本质上系由一组连续画面构成的电影或类电影作品。就影视剧及其每一帧画面而言,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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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聚合盗链行为的可责性分析
- 在当下“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各大视频网站为争夺流量,竞争可谓空前激烈,因为流量意味着收益,关系到网站的生存发展。然而,对于视频聚合盗链行为,各大网站均是绝对反对和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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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乐高玩具看拼插玩具的保护
- 拼插玩具主要可寻求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保护,两种保护各有其优势。申请人可以对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独创性构件或者拼装后的成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对具有独创性和艺术性的设计,保存创作证据,积极进行著作权登记,以获得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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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吹灯”归属尘埃落定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网剧侵权案终审宣判
- “标识作为作品的名称其具体含义及是否具有不良影响需要结合该作品的内容综合判断,这与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商标能否注册的判断标准有着本质不同。”这一认定使得本案自审理以来引发业内探讨最为激烈的争议焦点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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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表情的著作权问题剖析——以“吹牛案”为逻辑起点
- 由于微信表情的内涵丰富、创作形式多样、创作主体多元、主要依靠即时通讯渠道传播,传播受众群体广大,因此,相关的著作权问题一直处于有待厘清的状态。2019年7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于“吹牛案”一案的宣判,对理清这一问题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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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传媒版权运营中如何有效控制“版权成本”探析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组建的机构中,“版权运营中心”这样的部门赫然在列,这也预示着广播影视传媒的版权运营已从舞台的边缘开始走向舞台中央。但要做好版权运营工作,影视传媒特别是传统广电媒体没有多少经验可循,还需“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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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播剧背后,IP到底有多贵?
- 影视剧版权价格水涨船高、节节攀升,成为视频网站盈利难的一大症结。三大平台都在版权费用和内容支出方面持续投入巨额资金。控制及降低版权成本,成为视频企业解决持续亏损问题的关键,尤其是在如今的影视业“ 寒冬”的大环境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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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著作权维度看游戏规则玩法的司法保护
- 将游戏规则玩法呈现出的上层游戏整体画面在类电影作品项下进行保护,进而实现对游戏规则玩法的保护的操作,仅能作为目前《著作权法》框架下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游戏及其游戏规则玩法立法的权宜之计,最终还是需要对网络游戏产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立法,从而对游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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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听作品著作权的立法缺陷与修法建议
- 2012年国家版权局启动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2014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四年来这个修订草案尚未送达国家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盖因社会争议颇多,尤其是在“视听作品”规范方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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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看”行为的法律认定
- 许多提供直播类音视频节目的网站、应用软件同时提供“回看”服务,以利于错过直播时间的用户在事后仍能收看相关节目。尤其在近年来的电视节目传播中,“直播”和“回看”常常同时出现,但在现行著作权法权利框架体系下,二者能否在一个权利项下解决,目前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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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网络游戏短视频的若干法律问题思考
- 做好网络游戏短视频生态发展与权利人的保护尤为重要,司法有责任对新兴行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创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本文拟从著作权法的视角,对网络游戏短视频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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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与著作权法的未来
- 不容否定的是,无论人工智能在社会影响上有多少问题和噱头,其确实在客体认定、权利归属、风险分担等问题上带来了争议,在所有已提出的立法倡议中,人工智能法律地位的认定是所有法律问题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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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图片类作品侵权案件激增给司法审判带来哪些挑战
- 面对涉图片类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量激增、法院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鉴于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纠纷分歧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较小、案件调解或和解基础较好的现状,有专业人士建议,应该进一步利用好诉前调解机制和案件速裁机制,加快对该类案件的审理速度,提高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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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知识产权局新发布《仿冒和盗版商品贸易趋势研究》
- 报告显示,仿冒和盗版产品的来源仍然集中在东亚地区,其中中国内地和香港仍是此类产品的最主要来源地。不过,对比2013年和2016年的数据,来自中国内地的仿冒和盗版产品的占比下降,而来自香港的仿冒和盗版产品占比则有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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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刑事自诉类案件基本代理思路 ——以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为例
-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类犯罪在《刑法》中被归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范畴。因现行《刑法》所规定的知识产权类犯罪共有七种,故又有知识产权“七宗罪”的说法,具体指《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分别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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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剑“碰瓷式”维权肃清版权市场秩序
- 在中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大环境下,合法维权不应成为滥用权的幌子。国家版权局强调,应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推动权利人合法合理维权、避免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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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直播平台著作权侵权的注意义务
- 近年来网络直播服务在资本推动下快速发展,各种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截止2018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25亿,较2017年末微增294万,用户使用率为53.0%【1】。观看网络直播,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日常娱乐,甚至被称定义为一种新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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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品再创造和抄袭的界限在哪里
- 近年来,美术作品抄袭现象屡见不鲜,但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成功案例却寥寥无几。对于著作权人来说,应当注重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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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软件著作权及平台责任争议焦点
- 为了能够让更多的读者共享这一场思想盛宴,China IP特别邀请此次会议主办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共同策划了本期封面故事。在此,China IP编辑部特别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对本期内容给予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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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定标准——从甲骨文诉谷歌侵权案角度分析
- 在本次“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交大论坛”之“软件著作权及平台责任问题”分论坛上,来自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Kathleen M. O'Malley围绕甲骨文诉谷歌案和大家分享了她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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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盘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
- 在本次“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交大论坛”之“软件著作权及平台责任问题”分论坛上,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姚兵兵就“云盘服务商的侵权责任”发表主题演讲,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袁新忠就“云时代著作权保护”发表主题演讲。两位演讲嘉宾的深入思考为以上疑问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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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央视国际诉暴风案”看“附带使用”
- 在业内,“央视国际诉暴风案”可谓影响深远,该案涉及体育赛事直播影像是否可以构成作品等重大问题。本文想探讨的,是该案涉及的一个略为冷门的问题——“附带使用”。与美国类似,我国著作权法中也没有关于“附带使用”的规定,这导致现实中如果出现类似纠纷同样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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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像制品被视听作品取代是大势所趋
- 自著作权制度诞生之后,有邻接权制度(含录像制品)的作者权体系与没有邻接权制度的版权法体系分庭抗礼,理论上均能自洽,倒也相安无事。但到本世纪初,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用“视听作品”替代“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概念,是随着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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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品抄袭的界限在哪里?——《知产观察家》第20期
- 《知产观察家》第二十期,主持人李雪力邀中国资深的两位知识产权领域和艺术领域的专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崔宇航法官,艺术批评家、策展人、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郝青松老师,共同探讨艺术品抄袭的艺术界限和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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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的责任边界分析——以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判断标准为视角
- 与长视频相比,短视频具有取材广泛、剪辑便捷、传播速度快以及传播范围广等特点。这些与生俱来的优势,使得短视频获得了广泛的发展空间,备受用户欢迎,获得了良好的市场效应。据QuestMobile此前发布的《中国移动互联网2018半年度报告》显示,短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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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谈“修改权”和“改编权”的差异
- 笔者在翻阅版权类案例的过程中,发现实践中涉及“改编权”侵权的案件要明显多于涉及“修改权”侵权的案件,原因何在?除了可能存在当事人无法厘清“改编权”和“修改权”内涵的情况之外,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有些“改编”行为的确侵犯了原作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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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论坛三 著作权司法审判热点问题研讨会
- 第九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19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特别设置了主题为“著作权司法审判热点问题研讨会”的分论坛,邀请司法、学术、企业界人士,共同围绕短视频版权认定、短视频侵权判定、短视频在《著作权法》中的适用、视频分享平台构成信息存储空间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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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嫡庶之争——故宫衍生品的宫斗风——《知产观察家》第18期
- 《知产观察家》第十八期,主持人李雪力邀中国资深的两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谢甄珂副庭长,知识产业行业资深撰稿人,韩百科君博主韩清川老师,一起来聊一聊近期的热点——故宫衍生品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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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微信公众号“原创”文字作品之再思考——以网站侵害公众号“拾遗”原创文字作品著作权案为视角
-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规定的“独家代理”外延模糊,且有歧义,如改成“首发”,则基本可以消除歧义,达成平台运营方、公众号运营者、原创作者与读者间的共识。总而言之,本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hard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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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画面直播是否属于“转换性使用”
- 游戏画面直播属于“转换性使用”吗?在判定是否构成转换性使用时,需要考虑四个因素:使用作品的目的,原作的性质,被使用部分在原作中所占的质和量的比重,因使用给原作的市场潜力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实践中,很多人动辄将对别人作品内容的利用、演绎称为“转换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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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证券化的法律属性及路径分析
- 201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本文旨在借鉴欧美成功经验,分析我国推行版权证券化可能面临的法律和实践困境,以期为我国版权证券化的实施实现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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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同人作品的侵权判定——评金庸诉江南案
-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同人作品的创作是一个谱系,在原作与新作之间进行微妙的平衡并非易事。一方面要保护原作,另一方面也要鼓励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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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神马公司侵权案看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
- 二审法院的这一判定表明,司法机关对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标准也在与时俱进。从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出发,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应局限于“服务器标准”,这将为净化网络文学市场环境起到积极、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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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原创”作品著作权的司法保护——以网站侵害微信公众号作品著作权案为视角
- 在加强著作权保护的同时,司法裁判应指引著作权人理性诉讼,正确判断一些轻微侵权行为的危害后果,不要妄估轻微侵权行为对权利人权利的损害。如果网络侵权转帖的点击范围、影响不大,著作权人通知相关网络服务商采取删除、断开链接等消除侵权影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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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ra抄袭奢侈品被判侵权,服装设计该如何保护?——《知产观察家》第十六期
- 《知产观察家》第十六期,主持人李雪力邀中国资深的两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扬老师,中关村远见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院长、长沙知识产权庭原庭长余晖老师一起来聊一聊近期的热点——通过Zara侵权事件,探讨与服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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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广播公司等诉Aereo公司案判决要旨及启示
- 2014年6月25日,大法官们以六票赞成三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对美国广播公司等诉Aereo公司一案作出判决,宣布这场广播巨头与技术新贵、传统版权人与网络传播者之间的诉讼大战暂时告一段落。尽管裁判结果早已尘埃落定,但围绕本案法律问题的争论和纠纷恐怕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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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平台不应成为热播剧的“避风港”
- 短视频平台虽然经历的发展时间有限,但依然要遵循法律共识,对其平台中出现的与热播剧相关的视频应更加关注,对用户是否未经许可上传侵权热播剧视频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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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平台“避风港原则”适用分析
- 在短视频产业火速发展的今天,短视频侵权现象也愈发严重。作为短视频内容分发、传播的渠道,在短视频产业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短视频平台,亦应当如同长视频分享平台一般,履行较高的注意义务,担负起自己的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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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争辩中前行
- 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竞争的白热化程度加深,游戏换皮手段亦日益升级,在拆分保护和整体保护模式后,一种新探索出的保护路径引人瞩目。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花千骨》与《太极熊猫》网络游戏侵权纠纷案中,法院不再考虑游戏中包含的美术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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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游戏可版权性再思考
- 著作权制度自产生之日起已演进了三百年,大浪淘沙,其中积累的很多概念、规则已经成为了超越时代和技术的原理和观念,它们必将在处理新问题、面临新挑战时,扮演中流砥柱、历久弥新、熠熠生辉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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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路径的主要类型及其演化趋势
- 一件网络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多种作品类型、多种著作权权利,在侵权认定方面具有很强的法律技术性。笔者尝试将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路径划分为“分解型”“复合型”“抽骨型”分别予以介绍,并揭示其演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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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游戏整体画面的法律性质探讨——以《奇迹MU》著作权纠纷案件为例
-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中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应是对创作方法的规定,不应仅是对制作技术的规定,更应包括对各文学艺术元素整合的创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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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电子游戏“换皮”问题的法律思考
- 如果与电子游戏进行比较,低级抄袭对应的就是直接抄皮,也就是直接照搬人家的游戏资源;而高级抄袭对应的是换“皮”而用“肉”,使得两个游戏的外观不同,但是玩起来实质上一样。由此可见,我们对游戏换皮是否构成侵权的讨论,完全可以回归到两款游戏是否构成实质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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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表演他人作品之合理使用
- 从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看,法律为免费表演设置的例外是很严格的,其不仅是基于繁荣文化、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的目的,而且还要在满足此目的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防止某些商主体以“免费表演”为名搭便车进行商业宣传。基于此,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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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论舞蹈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 在舞蹈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中,判断侵权的要件之一就是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本文认为在对此进行认定时,需要引入抽象分离法,排除属于思想或公有领域的基本舞蹈动作和姿势。此外,认定实质性相似需要结合表演者的舞蹈表情、音乐、舞蹈美术等体现舞蹈作品独创性的要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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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探讨
- 近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讨论游戏设计、游戏规则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笔者针对当前网络游戏的特点,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司法实践的基本思路,对网络游戏规则的可版权性问题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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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提供“深层链接”行为的法律定性及其规制
- 本文在反思当前理论界及实务界在判断“深层链接”是否应定性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两种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最符合立法精神的“传输状态标准”,以此论证大部分提供“深层链接”的行为并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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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作品侵权现象频发 保护和治理应双管齐下——影视游戏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成功举办
- 本次会议还围绕影视作品的创作模式与著作权归属,影视游戏的保护路径和损害赔偿认定标准,以及中韩影视游戏产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对比分析与借鉴等话题展开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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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案件中如何判断证明权属的初步证据
- 随着网络媒体日益进入大众生活,大量图文、音乐类作品的创作、发表和传播越来越便利,他人随手从网络中选取各类视听元素,作为自己在网络平台中的发布内容或发布内容的装饰点缀成分,也似乎成为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然而,由此引发的侵犯著作权纠纷却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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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幻西游2》网络游戏直播案评析——以著作权合理使用为视角
- 网络游戏直播并非是典型的因交易不能所产生的市场失灵情形,并不必然构成合理使用。但出于对新产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考量,对合理使用仍存在一定的探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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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体育赛事网络游戏热点话题——2018上海网络视听版权保护论坛在沪召开
- 2018年4月25日,由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版权专委会主办、中伦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2018上海网络视听版权保护论坛在沪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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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幕组是英雄还是侵权者?——《知产观察家》第十二期
- 《知产观察家》第十二期,主持人李雪力邀中国资深的两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樊雪法官,一起来聊一聊:在知识产权越发受到保护的今天,字幕组是英雄还是侵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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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 自1992年我国实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以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屡创新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正处于高速增长期。在此背景下,我们有必要梳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给广大著作权人选择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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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剧照中肖像权的界限——兼评“葛优躺”案
- 回归到“葛优躺”一案,更为精确的分析应当是:被告使用葛优肖像,本质上是在使用葛优工作生活中的形象与葛优之间的紧密联系,从而利用公众心理,将这种联系辐射到被告商品上。葛优为了培育这种联系付出一定的物质精神代价,被告未经许可使用这种联系应当被法律给予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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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游直播定性难:合理使用还是构成侵权?
- 游戏市场的核心服务提供者是游戏开发者,而游戏直播市场核心服务的提供者是TOP游戏玩家,直播平台是把游戏玩家集合在一起,扩大了这种商业的利益。当游戏画面作为作品被保护时,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平衡,就成为了值得司法界和学术界讨论的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