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治共享 打击网络黑灰产

总第156期,吴思博 资深互联网观察员、陈 曦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其他]文章

 
  前言:目前,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滴滴等业界领军企业在内的各大互联网公司,在加强自身企业网络安全的防范工作外,还积极配合政府,站在维护全行业的角度,利用自身技术、业务等多方面的优势,打破边界,在安全领域携手,形成安全能力共享、数据共享,共同应对和打击网络黑灰产,共建网络安全。
 
  网络黑灰产成为危害全球的毒瘤,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世界各国都从未间断对相关领域的防控和打击。尤其是在拥有全球最大数量的网民群体和互联网市场的中国,网络安全更是形势严峻。但是,尽管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大对网络黑灰产的打击力度,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可网络黑灰产治理的难题与困境依然存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刘贤刚认为,基于网民数量众多、高度网络化数据化以及网络黑灰产、网络诈骗等问题突出的三大特点,中国在数据安全问题上面临着比其他国家更加复杂的挑战。
 
  网络黑灰产为何禁而不绝
 
  网络黑灰产禁而不绝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领域缺乏清晰界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认为,由于网络黑灰产包括的范围很广,因此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统一规定来对其进行规制。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其有当然的规制职责。从有效治理的角度看,今后还可通过政府政策性文件、部门规章等形式对网络黑灰产进行系统的政府治理。“要把黑灰产的黑色、灰色产业链行为纳入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制之下,解决在此方面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和有所缺漏或迷糊不清的问题。”同时,执法部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治理思路不够清晰、工作方式被动性大于主动性,其整体执法水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另外,治理部门众多、交叉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也亟待解决,“应进一步明晰管理部门的监管权责。”从立先认为。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爱民指出,在网络黑灰产产业链中,有些行为已逐渐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内,但有些还处在法律边缘,“对平台和监管部门来说,都难以界定”,如注册账号、养号等问题。“这些行为往往是要发展下游犯罪的,在规制层面,由立法公权介入规制还是由平台进行禁止,还需要再讨论。”齐爱民表示。
 
  (二)黑灰产违法违规活动的取证难度大
 
  有业内人士表示,很多网络黑灰产虽然在国内开展业务,但已经把从业人员和服务器等转移到国外,或者行为人使用国外手机号在国内进行违法活动,这些都已成为相关违法人员的“常规操作”。现在,还有一些犯罪分子租用美国或者欧洲等境外的云服务器,这意味着侦查部门需要国外企业及执法部门配合,导致云端取证也成为目前公安侦查取证的一个大难题。
 
  (三)黑灰产技术升级速度快,防治工作被动
 
  由于巨大利益的驱动,网络黑灰产的商业闭环中,无论是人员、设备还是技术手段,都不输给一些正规的互联网公司,其中有些技术人员甚至还是业界顶尖高手。因此,在被打击和治理的过程中,相关的技术手段一直在不断升级,各种黑灰产工具更新迭代速率之快令人咂舌,也让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下。因此,有业内人士不得不感叹:“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四)黑灰产违法犯罪成本较低
 
  涉网络黑灰产类犯罪,多数集中在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纵观这些罪名,情节严重的,往往仅会被处以三年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之由于网络黑灰产类犯罪属于新类型犯罪事物,即使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条件,司法机关亦偏向保守轻判,除非涉网络黑灰产犯罪与传统犯罪相结合(如网络电信诈骗),才可能择一重罪处罚。因此,涉案的主要人员往往怀着“三年后还是一条好汉”的心理,一次次突破黑灰底线。
 
  共治共享构筑网络同心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互联网行业亦是如此。只要互联网存在一天,黑灰产就不可能完全绝迹。打击网络黑灰产,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而这场战役,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企联合、群防群治。合作共建安全生态,是下一步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只有联合起来,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打击网络空间犯罪,才能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营造和平的网络发展环境。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维护网络安全,“网上网下要同心聚力、齐抓共管,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
 
  在中央有关政策的指导之下,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业界企业,都在积极参与其中。
 
  (一)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层面逐步完善与健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案首次对网络黑灰产中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让执法部门真正有法可依,可以放开手脚行事。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的出台,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相关法律条款,进一步缩小了网络黑灰产的生存空间。
 
  2019年10月25日及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又陆续发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典型案例》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可以预见,随着司法部门对相关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会逐步出台,有关部门打击治理网络黑灰产的手段会越来越多,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同时,司法案例的陆续发布,不仅是一次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也能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业界企业协作意愿强烈并积极响应
 
  目前,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滴滴等业界领军企业在内的各大互联网公司,在加强自身企业网络安全的防范工作外,还积极配合政府,站在维护全行业的角度,利用自身技术、业务等多方面的优势,打破边界,在安全领域携手,形成安全能力共享、数据共享,共同应对和打击网络黑灰产,共建网络安全。
 
  2018年5月31日,由京东金融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共同撰写的《数字金融反欺诈白皮书》发布;同年7月26日,腾讯对外发布《2018上半年互联网黑产研究报告》;同年8月21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联合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发布《2018网络黑灰产治理研究报告》。这些针对网络黑灰产的专项研究报告,详细总结和分析了中国网络黑灰产的现状、表现形式和对行业、网民造成的危害,不仅为政府部门打击治理网络黑灰产提供了参考,同时也让全社会都能够更深入地认识网络黑灰产的本来面目,减低网络安全可能带来的风险。
 
  除了分析研究,在协同作战方面,各大企业也在付诸行动,其中腾讯的做法颇具代表性。
 
  2015年,腾讯在第一届中国互联网安全领袖峰会上首次提出并倡导建立“中国互联网安全新生态”,得到了与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响应。
 
  2016年,针对当时电信网络诈骗大规模出现的情况,腾讯推出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平台“守护者计划”。该平台依托腾讯的安全大数据、底层技术和海量用户优势,与政府、行业、民众共同构建新型网络安全治理模式。
 
  此后,随着网络黑灰产犯罪愈演愈烈的态势,腾讯在2017年将“守护者计划”升级为全面对抗网络黑灰产,并将其逐步发展成为推动整个产业链开放共享、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的社会公共平台,成为构建网络安全共同体的一支重要力量。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表示,今天的“守护者计划,已不再属于腾讯,而属于每一位钢铁卫士”。马化腾积极呼吁更多机构和个人参与到社会生态治理当中,扩充“新联盟”、共建“新生态”,实现政、企、学、研等联盟作战,形成合力,而腾讯也将全面开放自身技术与能力,积极参与到开放协作中来。
 
  2019年7月11日,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11家单位在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的组织下,签订“重点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净化网络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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