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信息与整合传播

总第160期,张继哲发表,[其他]文章

有事没事刷刷微博、微信、抖音或快手,对很多人来说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当下,人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个人的时间被工作、生活、娱乐分割和挤压成碎片,很难抽出整段时间阅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移动终端获取新闻资讯、社会趣闻,甚至专业知识。这种现象被形象化地称之为“碎片化阅读”。

很多人以“效率低”“浅表化”和“无法建立知识体系”等弊端为由,对碎片化阅读大加批判甚至否定。而在我看来,碎片化阅读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有其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大可不必对其完全否定,而应通过各种尝试,努力去满足人们对碎片化阅读的需求。不过,对碎片化信息不加判读、整合与分析,盲目地阅读、学习和评论,才是我们应该否定的。近段时间,多次反转、雾里看花的社会热点事件时有发生,其根源即是碎片化信息的随意发布与传播。

在法律与知识产权界,这种仅仅基于某案件的碎片信息就妄下断言的现象也不在少数。以事实为依据,本应是法律和知识产权界的基本准则,而这种可以作为依据的事实应该是有证据支撑的接近于原貌的事实,绝非是未经分析和佐证的碎片化事实。在此并非批评那些勇于发表观点和建议的同业者,而是强调作为发布和传播者的核实与整合义务。

互联网与自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者的基本责任和最大价值,是对碎片信息加以必要的校验、确认与整合。好的信息传播者必须做到“数据客观化”“事实全貌化”“知识体系化”“渠道立体化”,即实现整合传播。

本期封面故事,我们重点关注MCN机构,它是新媒体短视频整合传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中国的MCN机构已从早期的内容联盟发展到现在的带货电商,并朝着未来信息整合者的方向演进。从趋势上看,越来多越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将成为MCN机构。这一说法并不是鼓励大家都去制造网红与直播带货,而是提倡在碎片化阅读时代,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方法,快速实现信息校验,并做到高效、精准的整合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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