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升级

总第162期,廖风华 江昱玢发表,[专利]文章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审议稿中的诸多修订细节,引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及媒体、公众广泛关注。新规释放多维度加强专利保护的有力信号,外界对业内人士进行专业解读的期待也水涨船高。

此次《专利法》修订中,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的部分,明确对产品局部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增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国内优先权,并延长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释放了加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的积极信号。如何解读《专利法》修订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新规?新规能为我国日益发达的工业设计行业提供哪些有利保障?加强外观设计保护又将怎样助力中国创新制造走向世界?

具体来讲,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的重要修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进行了修改,明确产品局部的设计也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另一方面是对《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外观设计的国内优先权。从司法规制角度看,本次修法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进行了扩张,将对现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对现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的具体适用影响较大。从专利审查角度看,这两项改动对整个外观设计制度有诸多促进,弱化了对载体的判断,更加聚焦于设计创新点所在,使外观设计制度向着更成熟的方向发展,且为申请人的申请策略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对审查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美贸易争端、英国脱欧等世界格局大转变背景下,实现知识产权变现并达成竞争优势,将成为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议题。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专利法》的修订必然会引起世界上主要经济体的关注。此次修订中有关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新规,将以接轨国际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为契机,让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更好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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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四修,拟将恶意侵权专利赔偿额度从原有的最高三倍上限调整到最高五倍,五倍赔偿已经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赔偿额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考虑过
合理,打击侵权,确有必要
不合理,赔偿过高,国际上并无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