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再审落槌 — 探寻体育赛事转播与知识产权保护|第25期

总第166期,China IP发表,[版权]文章

 


9月27日,被称为“中国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第一案”的新浪诉凤凰网侵权案迎来再审判决:涉案中超赛事节目构成类电作品,新浪再审主张成立。此案历时五年,终于尘埃落定。这使体育赛事节目享有了与电影作品相同的版权权项和保护标准。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较多争议之处。进一步明确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属性和有关规定,必将成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交易环境、助力优质节目生产传播的关键所在。

本期《知产观察家》将以体育赛事转播的相关案件为切入点,从学术、产业、法律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讨论。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010-52188215,邮箱:chinaip@hurrymedia.com
登录查看全部

会员留言


  •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 请注册登陆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查询及评价系统

文章检索

关键词:

在线调查

据悉,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四修,拟将恶意侵权专利赔偿额度从原有的最高三倍上限调整到最高五倍,五倍赔偿已经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赔偿额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考虑过
合理,打击侵权,确有必要
不合理,赔偿过高,国际上并无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