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稳健发展的专利信息工作

总第174期,张明波 李文红发表,[专利]文章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的当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将更加依赖科技创新的推动。由此,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金融体系如何有效支撑科技创新的发展,成为了当前的热门话题。为促使资本更好地服务创新,进一步拓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各级各地政府均积极出台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并由此衍生了多种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如早期的专利质押融资,以及近年推出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保险、专利基金等创新产品。

科技金融服务具有风险较高或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等特点,这使得金融机构在开展此类服务时态度趋于谨慎。科技企业的成长具有较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初创型企业,特别容易受到技术、市场、政策等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而陷入“死亡谷”,由此产生的高风险性加剧了该类企业的融资难度。

从现实情况来看,科技企业接触更多的科技金融服务类型是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其发展主要面临风险识别难度大、投资价值不易确定、风险管理成本高、资产的处置困难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在于信息的不对称,而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可有效帮助金融机构应对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助力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的稳健发展。

融资前风险调查

知识产权融资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融资方式,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融资标的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能的融资行为包括: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引资、知识产权入股、融资租赁等。

在向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时,不论是债务性融资(如质押贷款)还是权益性融资(如知识产权吸引投资),都会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科技企业一般倾向于夸大其技术实力和市场预期,放大其还款能力,对负面问题则轻描淡写或避重就轻,而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识别。尤其是新兴技术或产业,关联信息情报更为缺乏,因而准确进行风险评估的难度更大。

在当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中,作为中坚力量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设立专门服务科技企业的科技银行,以应对上述困难。尽管如此,囿于知识产权的专业化程度高、风险识别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科技银行的业务发展并不顺利。例如,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无实物担保方式,银行基于控制风险的本职工作,对此类业务非常谨慎,从而大幅压低质押率,企业由此获得的贷款额度严重受限,最终导致利用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效果并不理想。而提升质押率,必须依靠银行贷前全面、准确的尽职调查,尤其是准确识别风险至关重要。对于实现风险转移和分担的担保和保险方式,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也同样需要对企业进行类似的风险评估。

对于投资机构来说,不论是风险较高的天使投资,还是风险较低的私募股权投资,都极为看重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及企业本身的商业运作能力。而因为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关注度不够,导致对企业本身的技术实力评估不够全面,这也使得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变成了一种概率博弈行为,不利于风险控制。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基于专利信息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可协助分析目标企业不同阶段的技术实力,识别金融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风险。

针对成立初期的企业,其需要就其核心技术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否则将面临核心技术被肆意复制的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及发展前景。因此,针对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核心专利的保护效果是尽职调查的重点。同时,通过对核心专利技术的新创性检索分析,也可以了解企业技术的先进性及预期保护效果,判断企业产品在未来市场的竞争力。当企业的核心技术被发现仅仅是现有技术时,企业的技术研发可能就毫无创新可言,企业的竞争力也无从体现,甚至还可能陷入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困境,加大运营风险。

针对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的企业,随着其研发工作的逐步开展,此时,专利尽职调查的重点在于产品技术保护的全面性和专利数量。保护的全面性体现了企业对产品技术的合法垄断效果,是获取独占收益的关键;而专利数量则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市场竞争能力。如果没有形成专利组合式的技术保护,企业就难以在市场上有效发挥专利效力,可能影响企业的顺利成长。因此,该阶段的企业如果没有对其产品进行有效保护或者专利量较小,那么,其产品推向市场的风险将增大,资金提供方的风险也相对较高。

针对越过产品研发风险期的企业,此时,专利尽职调查的重点在于其产业化的进展。在此阶段,企业的专利申请将侧重于产业化技术,例如生产技术、组装技术、测试技术等。如果企业在相应阶段积累了一定量的专利,则表明该企业的产业化进度可能比较顺利,相应的潜在风险较小,投资风险也相对降低。

针对产品化成功的企业,此时,专利尽职调查的重点在于其对自身技术发展的有效把控。产品化之路走通之后,技术迭代升级或产品线扩张将成为企业的新目标,此阶段的专利特征应体现为技术的升级或产品技术线的扩增。

由此可见,对于科创型企业来说,专利信息是体现其技术实力的重要指标。在融资活动中,对于评估目标企业的发展能力及资金提供方的风险而言,专利信息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融资中价值评估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离不开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评估。然而,目前,知识产权融资活动中的价值评估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例,由于风险管控需要,目前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率较低,增加了企业的贷款成本。再者,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附加其他条件,或者结合企业经营情况等信息进行综合授信,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授信额度偏低。在过低的质押率、较低的授信额度之下,知识产权的评估成本不可能过高,否则将过大地提升融资活动的整体成本。

然而,较低的知识产权评估成本使得知识产权的评估很难做到充分、全面、贴近事实。有鉴于此,要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效,必须有效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只有在准确评估价值,才能真正提高质押率并,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当然,此时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也需要更加详实的数据支撑和更加专业的分析。

对于专利资产来说,目前常见的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合理性但又存在明显缺陷。采用起源于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复杂难行的原因包括:评估的参考数据获取难度大、主观性强,指标体系构建难,要素系数不易确定,不同专利之间差异大,行业领域影响深等。

实际上,从专利价值的实现方式去评价专利价值更符合专利本质。专利价值除了体现在自行实施获取垄断收益以外,还主要表现在通过诉讼、许可或转让行为获利。因此,在专利融资活动中,基于专利的诉讼、许可或转让收益来评估专利价值更为合理。尤其是专利的诉讼和许可价值可以基于专利信息开展分析和评估,具有较强的可评估性。

此种专利价值评估方法首先基于对专利文献的挖掘和加工,确认目标专利的保护范围及其法律稳定性。这是因为,通过专利诉讼或许可获取收益的前提是专利具有合理的保护范围,且存在落入其保护范围的潜在侵权产品。不稳定且没有合理保护范围的专利,也就没有价值实现的可能。因此,专利的新创性等稳定性评估和专利保护范围评估,是专利法律价值度评估的要件。其次,基于专利的保护范围,结合实际产品或技术在专利保护期内的产业规模预测,即可估算专利的经济价值度,且产业规模预测一般相对准确并有较多数据支撑,有利于评估的准确执行。最后,在专利法律价值度和经济价值度的基础上,结合专利所处领域及技术的赔偿额折算率(专利贡献度)或许可费率,即可确定相对合理的专利价值。

上述专利价值评估方法相对简单、可操作性强,且能够避免专利脱离企业后的价值断崖式下跌问题,对后续专利资产的处置也能提供协助,有助于解决专利价值评估困难且不准确的问题。

融资后风险预警

为进一步控制和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在投入资金后都会进行融资后管理,如银行的贷后管理等。投资机构提供资金后也需要监督资金的使用,同时为将来的续贷或继续投资提供参考。风险管理预警可能包括资金用途审核、财务状况跟踪,以及政策、环境、技术、市场等变化情况的跟踪,以及时发现不利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但对于技术研发情况的跟踪,大多只能依靠企业主动披露,信息不对称问题也较为严重,导致针对技术后续研发所产生负面影响及所带来风险的预警的难度加大,而专利信息对此则能够提供有力协助。

对于科技企业来说,专利申请数据随时间变化的情况能够侧面反映其技术研发的进度及效果。针对初创期的企业,核心技术专利的获权至关重要,如果核心技术未获得授权或者获权的范围较小,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垄断保护,后续技术被复制的可能性增大,就不能充分保证市场收益前景。可见,核心技术的获权情况可以作为初创型企业技术研发的关键预警点。

针对成长期的科创企业,通过对技术研发进度与专利持续申请态势的匹配性分析,可以了解企业技术研发过程是否顺利、技术效果是否达到预期,从而预测企业的技术发展前景,尤其是可以判断企业是否已经越过技术研发的“死亡谷”。当然,如果企业未进行充分的专利保护,金融机构还可以督促企业落实技术保护,以确保企业未来能够获得足够的竞争力并良性成长。

针对成长期及趋于成熟期的科创企业,其专利申请一般处于不断增长或维持稳定的态势。但当技术存在瓶颈或产业化推进不力等情况出现时,相应阶段的专利申请就会减少。当然,专利申请量的降低可能是因为技术一直未能获得突破,也可能是因为研发人员变动、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等。此时,专利申请工作一般会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由此可知企业的研发或运营已经变得艰难,相应风险将大幅增长。因此,专利申请的稳定性可以作为成长期及近成熟期科创企业的风险预警点。同时,专利技术与产品的匹配性分析也至关重要。如果企业的专利技术与企业的主营产品关联性较小,或者与企业宣称的产品及商业模式出入较大,那么该企业的运营风险将不容忽视。

知识产权资产处置

知识产权融资活动涉及的项目出现不良时,知识产权资产的处置就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例,知识产权质押标的尽快变现,受制于较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知识产权资产的现状和价值、变现方式,以及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效率等。当前,国内对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是转让。而现实中,知识产权的转让不是卖方市场,潜在的需求方一般不会主动关注知识产权资产的出让信息。如果没有外力推动,需求方一般也不会主动购入知识产权资产。由此可见,要想高效率地将知识产权变现,资产处置方必须力求主动,而利用专利信息情报则能够协助专利资产的快速处置。

基于本文第二节介绍的专利资产价值方法开展评估,可大体上知晓待处置专利的潜在需求方;否则,就需要基于专利信息分析,通过检索分析相似技术的专利申请人,找到潜在需求方。当然,亦可通过专利技术的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发现合适的需求方。在确定潜在需求方后,知识产权的处置方还应借助服务机构的力量,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寻求NPE(非实施专利的实体)以意欲或发起专利侵权诉讼等方式,推动潜在需求方受让该专利资产。此时,寻找潜在需求方,不仅仅应考虑技术领域的相近性,还应考虑潜在需求方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因而对专利情报的分析需要专业、严谨且尽可能全面。当然,专利资产的受让方式不仅包括转让,还包括许可。可通过许可和诉讼组合的方式,将专利资产有效变现,以抵消损失并进一步推动专利的价值实现。

结语

基于上述分析可知,专利数据蕴含着丰富的信息,通过对其加工以获取专利情报,可以有效协助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全流程安全运转,助力科技金融的稳健发展。更值得关注的是,积极利用专利信息,不仅能够提高金融机构助力科技企业发展这一重要工作的安全性,还能够推动专利的价值实现,进一步助力国家的科技创新工作。当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三链条构建起良性循环之后,三者必将协同发展,从而不断增强国内科技产业乃至我国综合国力的全球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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