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
法务部经理
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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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崔强
随心杭州·随行奥普
    作者:谭增 China IP

  2014年11月26日,奥普荣获“磐石奖”2014年度中国家电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磐石奖”2014年度家电行业营销创新奖。2014年12月20日,由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主办的“天花吊顶年会暨中国集成吊顶行业十周年庆典”上,奥普包揽行业三项大奖,分别荣获“顶天艺术奖”、“中国集成吊顶行业十大领军品牌”、“2014中国集成吊顶行业五星级示范店”。似乎行业中的每一次变革,都少不了奥普的身影。奥普一直推动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变化,从无到有。作为浴霸行业的领导者和一面旗帜,奥普积极参与国家浴霸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已成为《浴霸》《红外线灯泡》《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国家标准组长单位。奥普每年投入研发几千万,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升级,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使其始终立于不败之地。随着奥普一起成长,立下卓越战功的法务部经理崔强,在奥普发展的21年中,不仅见证着奥普的辉煌,也见证着自己的成长。

  随心杭州

  进入奥普,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对于崔强来说,有一点点传奇的色彩,也好似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2000年之前,时任延安市公安局侦查组探长的崔强捧着“铁饭碗”,过着安逸的生活。2000年元旦,崔强到杭州旅游,杭州的幽静、满眼翠绿的树木和沁人心脾的西湖与家乡西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流连忘返,他希望他的孩子能够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能够在这座城市中拥有自己的幸福。埋下的这颗种子仅仅过了5个多月,崔强顶着家人的反对,做出了在他看来一生中最为突兀的决定:扔掉了众人艳羡的铁饭碗,南下杭州!当时的情景,在他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历历在目:2000年5月14日,他去找局长申请停薪留职,局长在表示不同意之后给了两个选择:要么好好继续干,提拔重用;要么辞职。没有丝毫犹豫,崔强当场提出辞职。这件事自然在公安局里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由于当时公务员制度刚刚开始实行不久,人事局甚至没人知道公务员辞职该怎么办理手续。

  时隔几日,崔强就来到杭州。从学听杭州话开始,到学习电脑知识,崔强一切要从头学起,期间经历了很多辛酸。在一个网络通讯公司做了一段时间销售之后,恰逢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在招聘打假维权的人员,崔强当时虽然对打假维权了解并不多,对知识产权更是知之甚少,而且之前在公安系统的时候,接触到的法律实务更多的是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但是由于想着和法律有关,便决定试一试。公司看中了崔强的从警和刑侦经历,很快便录用了他。就这样,崔强从了解打假维权开始,一点一滴的接触到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最终成长成为法务部经理。

  随行奥普·制度建设之路

  2002年,奥普属于起步阶段,崔强的工作也主要集中在打假上。大多数“傍名牌”的案件正好需要调查取证,在熟悉了公司的产品特征后,崔强利用近十年的从警经历,开始慢慢熟悉市场和行业的工作,也总结出了一些特点,工作顺利开展起来。随着企业的发展,崔强开始接触起商标申请、异议、异议复审、驳回复审、争议等等一系列的商标管理工作。随后又接触到了专利的申请、授权,专利的诉讼、无效宣告等。

  2009年,崔强转战到奥普的兄弟公司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他的知识产权事业:他开始梳理公司的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先是完善了专利管理制度,配合外聘机构的人员与公司的研发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分析和解决公司运营中每一个环节、流程的问题点,详细的制定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评比、专利申请审核、奖励、保密制度等等一系列的流程和制度,最终形成了可操作性比较强,适合公司执行的管理制度。紧接着,又进行了商标管理的流程和制度的梳理,规范商标的使用、授权、申请、档案管理等等,通过访谈各个部门的人员,彻底了解公司的流程,先从流程上完善,再从制度上进行规定,这样就形成了能够解决奥普公司商标管理的体系,能够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崔强可以站在法律的角度去审视公司的管理制度,从中发现一些问题,并就此做出规范和弥补。由于在公司任职多年,使得他比其他人更加熟悉公司以及各部门同事所涉及的业务,能够对公司在制度层面上的缺失身有所感。

  以专利管理制度为例,当初是因为研发部门的工程师提出奖励要求,公司领导仅仅要求他参照《专利法》制定一个奖励制度。但崔强考虑到,既然要制定奖励,那么对于保密制度要不要考虑?对于专利的申请是否需要评比和审核?奖励制度既需要有激励作用,也需要有约束性,该怎么考虑?一系列问题的提出,使得崔强意识到公司需要一个全面系统的制度和流程,而绝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原始做法。

  提出商标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奥普有着被别人抢注商标后,被对方用已授权的商标返过来进行打假的惨痛经历。而原因仅仅是因为在开发新产品时,奥普没有注意其未在新产品所在的品类上注册商标。虽然法务部再三的进行风险提示,可却被忽视,而新产品却已经在市场进行大范围的销售。当2009年10月13日,在被别人恶意投诉的时候,面对工商部门人员查扣了大量货物的时候,才真正慌了手脚不知所措。在这样的背景下,商标管理制度被崔强首先就提到了工作日程上。

  随行奥普·打假维权之路

  维权是崔强一直在做的工作。有着多年刑侦经验的崔强有着敏锐的嗅觉,算得上是打假维权能手。维权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调查取证,而这点恰恰是崔强的长处,从警十年的经历给无论是在经验上、方法上,还是在具体事务的判断上,都给了他很大的帮助。他经手过的很多案件都入选了最高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记者像听刑侦故事一样,听他讲述打假的过程。

  2011年奥普诉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被认定为杭州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并被最高院认定为50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一。崔强对当时的维权过程仍历历在目。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经许可拥有授权在第六类金属建筑材料上的一件“aopu奥普”商标,而它恶意的突出使用“奥普”在归属于11类电器类的产品上,并且在宣传中刻意的突出“奥普”文字标识,企图搭上奥普的便车。这件案子,在取证过程中,就非常的不容易,前期进行调查过程中,崔强及同事们走访了大量的人员,翻阅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对每一个出现于案件中的关系人都进行了梳理和调查,以便弄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对涉案的每一个关联公司都进行了调查,从中理顺了每一个公司背后那千丝万缕的联系。光有这些资料还不够,崔强还通过运用公司强大的营销网络,对涉及全国的销售区域进行摸排,搞清楚对方公司的所有销售网点、地址等一手资料。通过对方在市场的行为,想办法搜集到其它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信息。在最后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予以固定。由于提供了大量、详实的证据资料,最后在经过一审、二审后,奥普胜诉,得到了巨额赔偿。

  在办理2011年宁波假冒奥普浴霸的案件中,奥普卫厨销售人员在宁波东钱湖的一处工程上偶然发现了474台奥普浴霸,产品的包装虽然与奥普卫厨的一样,却缺少了FDP的字样。这一讯息立即被反馈到公司法务部。经过鉴定,该批浴霸全部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按照以往正常的做法,法务部代表公司向宁波当地东钱湖公安分局报案后,应该就算履行完自己的职责,剩余的调查就只能让公安部门去进行。但是出于职业的敏感,也出于对行业的了解,这些产品的做工上很像浙江嘉兴方向的制假做法,材质拙劣、做工粗糙。紧接着法务部第一时间把此情况通报给当地公安部门,并且详细地向他们介绍了浴霸行业的特点,以及浙江嘉兴方面的历史,宁波公安部门由此调动了侦查力量,侦查方向开始向嘉兴方向转移,配合宁波东钱湖公安分局的同志通过大量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终于在未惊动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仅通过外线侦查,摸清楚了制假售假利益链条的大致脉络。随即采取行动,一举拿下了售假的犯罪嫌疑人。从价值不超过20万元的474台浴霸,到最后案值达到2000余万元;从假冒奥普品牌产品,到最后深挖出一个假冒奥普、美的、樱花、熊猫等各个知名品牌的制假售假团伙;从发现一个销售假货的售假者,到最后涉案的集生产制造、运输、印刷、销售各个环节的产业链条;崔强功不可没。对于此案,崔强也是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宁波假冒案件是公安部经侦局统一部署的集群战役,代号10 9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件。5省11市统一行动抓捕了20余人。这个案子是奥普历史以来唯一一次对犯罪嫌疑人判实刑的案件,也是这么多年来涉案价值最大最高的一个案子。

  在知识产权行业摸爬滚打12年,崔强逐渐对行业形成了自己的认知,并给予它高度的肯定。他希望能够有更多专业、务实的法律人才加入到这个行业中,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实务操作,积累更多的法律实践经验,最终实现的是法律框架内的突破,只有深刻了解和体会了企业的难点、痛点,才能够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当中,实实在在的体现出急需解决的问题,法律是滞后的,但正义不应当迟到。

  同时,对于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职业发展前景和规划。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每一个企业虽然都是单个的主体,但企业的知识产权经理人应当互相之间多来往多沟通,虽然企业的诉求点不一致,看法角度也有不同,但对于抵制侵权、打击假冒的共识不变。他们应该团结起来,发挥每个企业的优势,去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以此来呼吁社会更多地重视假冒侵权现象。这不仅仅是一个诚信的问题,而是为了每一个企业能够拥有一个公平的环境,能够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拥有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的那一席之地。

  对于崔强来说,奥普为他打开了一扇窗户,他对奥普的感情溢于言表。他希望奥普能够有朝一日像华为公司那样,通过知识产权的创新和运用,使科技成为公司真正盈利的源泉。相信他会传承自己的传奇色彩,带着奥普向这个方向努力前进。

据悉,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四修,拟将恶意侵权专利赔偿额度从原有的最高三倍上限调整到最高五倍,五倍赔偿已经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赔偿额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考虑过
合理,打击侵权,确有必要
不合理,赔偿过高,国际上并无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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