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收费制度

2017/12/12发表

 
  专利收费制度是指国家行政部门依据《专利法》制定的关于专利申请、授权、维持以及变更等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的收费标准。在专利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在专利收费方面的制度安排存在较大差异。
 
  专利申请和审查阶段不同国家设定不同的专利申请费收取标准,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当前的经济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对新技术的鼓励程度。技术水平较低的国家通常更希望其技术水平能够快速进步,因而更愿意通过降低申请门槛来激励技术创新。相比之下,发达国家或者技术水平较高的国家,无论是专利存量还是专利质量均已达到比较高的水平,如果专利申请门槛过低,则容易出现“专利丛林”、“专利泛滥”问题。当然,也有些国家的政府出于不同的考量,其专利申请费的收取标准表现出一定差异性,例如作为典型的创新型国家之一的英国。相关研究表明,英国的专利申请量连续十年呈现下滑趋势,尤其在国际专利申请方面远远落后于法国。在这种情形下,英国不断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试图通过收取低廉的专利申请费来降低专利申请门槛,提高企业专利保护意识,刺激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整体竞争能力。以发明专利为例,美国和加拿大的收费标准约合人民币2000元/项,日本和印度的收费标准约合人民币1000元/项,而英国的收费最低,约合人民币250元/项。
 
  专利维持阶段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专利的年度维持费相当于专利保护的边际成本。理性的专利权所有者可以通过比较由专利带来的超额利益和专利保护的边际成本,选择继续维持或者放弃专利保护。收取年度维持费是政府维持专利制度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政府调控专利制度运行的重要政策工具。从专利维持收费模式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阶梯状的收费模式——每隔几年调整一次年费,美国、加拿大、日本、印度、新加坡等国,采取该类模式收取年度专利维持费。另一类是直线型收费模式——几乎每年都调整年费,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马来西亚等国采用该模式。这两种收费方式都属于动态调整,只是采用直线型的收费模式调整得更加频繁。在阶梯状的收费模式中,一段时间内的年度维持费用是相同的,而在直线型收费模式中,年度维持费用是逐年提升的。由于后者动态调整更加频繁,从而有利于一些开始衰退的专利技术及时进入公共领域,增加全社会的公共福利。对于不同的专利类型,各国的年度专利维持费制度也存在差异。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印度等国只针对发明专利收取年度维持费,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收取年度维持费。从专利维持费的收费实体来看,各国对专利持有人是分类处理的。例如,根据专利权所属企业人员规模,美国将专利持有人分为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加拿大分为一般实体和小实体,印度则分为个人、公司小实体和公司大实体。
 
  在专利授权早期,对年度维持费予以一定程度的减免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因为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即便专利技术顺利转化成了生产力,企业往往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将研发新技术、申请新专利的成本收回。因此,为了提高企业或专利申请主体研发新技术、申请新专利的积极性,很多国家或经济体都会选择在专利授权初期对年度维持费予以一定的减免。从专利维持费减免政策实践来看,除了日本从专利授权第一年就开始收取专利年度维持费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专利授权初期或早期并不收取年度维持费。美国的专利申请人在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前3.5年是不需要缴纳维持费的;英国、意大利、新加坡的维持费免交期是4年;德国、加拿大、印度等国则予以两年的免交期;法国和马来西亚免交期是一年。
 
  专利权转让、中止及恢复阶段如果一个国家在专利转让和中止环节的费用比较低,通常可以认为这个国家的专利退出壁垒比较低;相反,如果专利转让和中止环节的费用比较高,则意味着该国的专利退出壁垒比较高,即权利人处置或放弃其专利权的成本较高。以专利转让为例,如果专利权能够以比较简单的手续和比较低的交易成本流转起来,促使专利从使用效率低的人手里流转到使用效率比较高的人手里,一方面使得原专利所有人的权益变现,另一方面使得专利技术得到更好地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美国专利法规定,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大约为专利申请费用的33%。欧洲专利局的专利转让登记费约合人民币800元,约为专利申请费的50%。日本的转让权登记收费标准视专利类型及转让性质而定。例如,发明专利的转让登记费同申请费用相当,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转让登记费则是发明专利的60%,如果转让登记的性质是“继承”,则仅为发明专利的20%。
 
  就专利权利恢复制度而言,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项已经被放弃的专利,会在一定期限以后进入公共领域,被授予独占权的专利技术进入公共领域将增加公共福利。权利人若想恢复其独占权,就必须付出相对高昂的代价。在此情形下,权利人会根据收益成本分析来决定是否恢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人需承担较高的恢复费用,但若恢复权利能够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申请人也就愿意支付高额的恢复费用。在加拿大,专利恢复费用不分实体大小,约合人民币1100元;在印度,专利恢复费用约为专利申请费用的1.5倍;在英国,专利恢复费用约是专利申请费用的4.5倍;在美国,大实体请求恢复被放弃的专利需支付约合人民币11000元的费用,小实体和微实体请求恢复被放弃的专利均需支付约合人民币5500元的费用。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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