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影》配乐被指侵权

2018/11/19发表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11月17日晚间,作曲家董颖达通过微博发文称,《影》公映版本采用的配乐盗用了自己团队的工作成果,但片方拒绝为原配乐团队署名。目前董颖达及其团队已将电影出品方乐视影业诉至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董颖达在微博中表示,2017年2月接受导演张艺谋委约对电影《影》进行配乐创作后,当月底陆续集结中国民族管弦器乐学会古琴专业委员会会长赵家珍、中央音乐学院首位阮博士导师徐阳、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张伯瑜,以及在各种国家级专业比赛上获得金奖、银奖的青年民乐器演奏家,联合四位专业录音师及一位混音师组成电影音乐制作阵容。至2017年10月下旬,《影》中演员表演所需音乐和后期配乐、电影节版的音乐作曲工作结束,完成的音乐交给后期去做全片混音以供柏林电影节选片专用。一个月后,制片方与董颖达签订了正式的作曲合同。
 
  2018年9月,董颖达及其团队发现,《影》宣传片中的音乐均采用其原声音乐,却没有署名,制片方称是因为影片公映版里没有用团队的音乐,因此不能给团队署名。经过多次交涉,并出示合同,指出一旦采用音乐包括影片(含宣传片、花絮、片段等)就要署名后,才使得电影纪录片《张艺谋和他的影》在片尾临时加入团队名单,乐视影业也重新发布带有团队署名的宣传片。
 
  然而,9月30日《影》公映后,影片中整个影片配乐从旋律、和声、音乐风格和乐器的使用等,均与董颖达及其团队的创作版本相似甚至相同,仅仅是换了演奏员来演奏以该团队作品打底的曲子,可影片并未给董颖达及其团队署名。对此,该团队连夜与制片方联系,对方称需等到10月8日乐视影业上班后再联系,但截至11月15日,乐视影业均未联系该团队。对此,董颖达及其团队已将乐视影业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诉至法院,同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11月16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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