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在京成功举办

2019/12/09发表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深刻的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的蓬勃发展为法治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此背景下,12月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京东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于京开幕。

  上午九点,开幕式正式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京东集团首席合规官李娅云发表致辞。杜鹏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积极促进法学与当代科技发展及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交汇、高度融合,建构对科技革命带来的新问题具有回应能力、对中国法律实践和法律体系具有解释力、对国际学术发展具有影响力的研究和教育平台。通过举办主题研讨会、前沿讲座、专题读书会、课程改革、对外交流等,研究院积极探讨新技术变革所涉及的法学理论和法学问题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案。针对新技术革命对法治提出的挑战,给予法治层面、实践层面的回应,探索掌握新技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本次论坛汇聚了来自政府、法院、学界、产业界、新闻媒体界的各界人士和来自中国、美国、德国、以色列、瑞士、丹麦等国家的专家学者,是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领域的一次思想盛宴,期待在各位嘉宾的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能够不断为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网络空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李娅云在致辞中表示,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数字经济时代,正如大家所见,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平均每十年就会有一次技术的变革浪潮,5G时代的来临,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突破更是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新动能和历史机遇,如果说技术革新和制度革新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两个车轮,那么我们聚焦数字经济和未来法治,无疑是站在时代与理论前沿,具有重要意义。主办此次论坛,京东具有三个角色定位,一是聚焦法治的前沿,做政学企交流平台的搭建者;二是站在实践前沿,做推进互联网法治进程的参与者;三是紧跟时代前沿,做现代治理体系的贡献者。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未来法治研究院院长王轶教授主持。

  此外,会议邀请到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作特邀演讲。张穹围绕“以竞争政策促进我国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展”话题发表演讲。他讲到,今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中国全面进入互联网25周年,短短20多年,我国互联网事业后来居上,迅猛发展。网民数量、消费金额等指标已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互联网平台企业也逐渐由消费互联网平台向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进入一个更广泛、更深刻的阶段。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社交,娱乐,购物的新平台,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放眼世界,来衡量中国经济目前的现状。一个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的数字经济时代已经到来。这必将对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所有领域都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他也指出,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面对互联网治理中的新问题、新挑战需要科学制定各项政策。同时,研究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政策问题,应该坚持五大原则,即竞争中立原则、包容审慎原则、促进国家竞争力原则、促进科技生产力发展原则、坚持未来空间原则。

  本届高峰论坛一如既往,高朋满座、大咖云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付文飙,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张新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刘书涵,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宋红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辛勇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李青,德国维尔兹堡大学法学院教授埃里克·希尔根多夫,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阿努潘·钱德尔发表了主旨演讲。

  付文飙结合市场监管的研究工作发表了主旨演讲。目前,我国数字技术突飞猛进,数字产业也强势崛起,数字经济高速增长、快速创新,逐渐为全球经济增长形成日益重要的驱动力。在此背景下,超大型互联网平台不断涌现,成为价值创造和价值汇聚的核心,然而,平台经济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包括网络售价、网络谣言、不良信息等,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他提出了四个思考,一是尊重平台发展规律,审慎立法;二是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监管能力;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协同治理;四是法治固然非常重要,但法治本身不是互联网治理的唯一方式,更多考虑诚信和公平等德治方式。

  张新红围绕“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与治理难点”发表了主旨演讲。演讲中,他表示,数字化让世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数字化、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平台化、生态化、个性化、共享化,同时,数字经济发展带来了新趋势。同时,他也指出,数字经济治理的难点,即不确定性,复杂性,惯性,针对难点,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即建立起法制体系、诚信体系、组织体系、技术体系等现代治理体系。

  韦犁在主旨演讲中强调了在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未来法治重要性。他从政府监管部门角度提出了未来法治需要着重研究的问题,一是未来法治和数字,技术一定要紧密相关;二是未来法治应具有国际化的视野;三是未来法治一定需要具有前瞻性;四是处理好政府与超大型公司之间的关系。

  刘书涵以“互联网司法中的技术治理”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她围绕技术作为治理对象、技术作为治理工具、技术治理背后的价值判断进行了分享。她介绍道,新技术带来了新业态和新内容,将技术作为治理对象,可以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制裁网络侵权行为、遏制数据霸权、算法霸权,同时,也可以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制互联网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明确新兴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规则边界。

  宋红伟在主旨演讲中向与会者介绍了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工作情况。他的演讲包括三大部分,一是突破传统,履行“铁路+互联网”特色检察职能;二是立足当下,扎实推进互联网公益诉讼检查工作;三是面向未来,共促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辛勇飞以“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探索和中国实践”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在演讲中,他从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分享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总体情况。目前,世界各国个人数据保护执法强度增大,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然而,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中仍然存在不足,即个人信息范围存在模糊、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较为笼统等,针对以上不足,他提出了以下关于未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思考,一是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二是充分保护个人信息,三是平衡数据权利主体与数据控制主体的发展。

  李青围绕“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竞争政策的几点思考”话题发表了主旨演讲。首先,她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的进展;其次,她分享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最后,她强调了竞争主管机关事前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就其他部门制定政策,涉及竞争问题应主动发声,与《反垄断法》事后规制配套;二是使用公共资源对企业补助类政策,会签竞争主管机关;三是市场准入类政策,征求竞争主管机关意见。

  埃里克·希尔根多夫围绕“欧洲新出台的人工智能法律框架”发表了主旨演讲。他介绍了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人工智能道德准则及人工智能道德准则的制定情况。人工智能道德准则的制定人员由来自学术界、工业界等52名人工智能领域高级别专家组成,于今年4月正式发布。该道德准则要求“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应当满足七个条件,一是人类的力量和监督,二是技术的健全性和安全性,三是隐私和数据管理,四是透明性,五是多样性、非歧视和公平性,六是环境和社会福祉,七是问责制。

  阿努潘·钱德尔以“是西方价值的互联网还是普世价值的互联网?”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在演讲中,他以汽车的价值为例进行了讨论,同时,他提出了网络是否为自由论者、网络是否反政府的问题。最后,他就提出的问题发表了相关思考。

  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主持了本环节。

  本次论坛形式丰富,除主旨演讲环节外,还设有圆桌讨论、院长论坛环节。在圆桌讨论环节中,会议围绕“互联网竞争与消费者保护”、“网络平台与治理现代化”、“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数字经济发展与未来法治展望”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嘉宾分别来自政府机关,企业以及国内外高校的专家和学者。

  在本次院长论坛上,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汪习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梅夏英,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尹飞,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倪德锋,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进行了发言。院长论坛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主持。

  会议最后,京东集团副总裁、法务与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苏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副院长杜焕芳致闭幕词。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主持。本届高峰论坛信息丰富、观点多元、探讨深入,对于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与未来法治领域的前沿性问题有着良好的指导意义。

  原创:China IP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