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000万!豆神教育起诉沪江教育、佳课教育不正当竞争和侵权

2020/09/02发表

2020年8月31日晚,豆神教育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文未来)起诉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教育)及上海佳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课教育),鉴于被告沪江教育、佳课教育无停止侵权意愿且侵权行为有愈演愈烈趋势,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且造成较大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并决定提高诉讼赔偿金额并要求其公开道歉。该纠纷已获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

公告指出,豆神教育之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于2019年10月11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并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诉讼服务告知书》。

此次诉讼主要围绕豆神教育的核心业务:大语文教育。公告中表示,沪江教育和佳课教育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原告窦昕团队大语文教学视频,并在沪江网大量售卖,借助窦昕及其团队的知名度大肆宣传获利;两被告借宣传窦昕团队及其大语文课程的同时打包销售其老师的直播课程,并于2020年推出其老师的“新麦大语文全集联报班”课程,新课程的编排完全模仿窦昕团队创作的大语文课程,该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给原告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此,豆神教育提出6项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售卖中文未来窦昕团队创作的大语文课程以及模仿大语文的课程,并销毁相关视频、资料;

(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以窦昕大语文团队人员进行宣传;立即删除《说说被称为“窦神”的网红名师,为什么他的课让孩子疯狂打call!》等文章;删除窦昕大语文团队的视频、图片等宣传内容;

(3)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共同赔偿2000万元;

(4)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5万元律师费以及公证费32574.5元;

(5)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在沪江网及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公开道歉的文章,并消除影响;

(6)请求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据了解,中文未来创始人窦昕是大语文课程体系的创始人。窦昕于2009年创业,建立了《思泉语文课程体系》;2010年,创办了高思教育,并逐步组建了大语文团队;2013年带领大语文团队共同出版大语文配套教材;2014年带领团队进入北京阳光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教育”);2015年2月,窦昕创办中文未来,创建了线上教学平台诸葛学堂,并出版了“有意思”系列书籍;2016年底窦昕大语文团队正式离开巨人教育,中文未来成为窦昕大语文的唯一合法经营主体;2018年2月中文未来被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创立了立思辰大语文(现更名为“豆神大语文”)。

来源:综合证券时报、中新经纬、东方财富网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010-52188215,邮箱:chinaip@hurrymedia.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