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布

2020/12/15发表

​国知发保字〔202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经审定,现发布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5号),请在具体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保护司 蔡健炜 010—62083312)

 

2018年,中央明确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工作,2019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19〕24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通过发布具有指导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办案水平。

 

按照《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经地方推荐、审核遴选、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等程序,形成了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共5件,其中商标案例3件、专利案例1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例1件。这批案例对互联网环境下服务商标保护、销售商商标侵权免责条款的适用、包工包料承揽工程中购买使用侵权商品行为的界定、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发布体现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导向,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指导案例作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的重要抓手,加强案例的宣传解读,健全指导案例工作机制,指导各相关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将指导案例作为处理类似案件的重要参考,统一执法标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

 

(来源:国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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