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1万!“饿了吗”侵权“饿了么”商标

2021/01/07发表

中国裁判文书网最近公布了一起案件,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饿了吗”)侵权“饿了么”,并赔偿1万元合理费用。

拉扎斯:“饿了吗”攀附商誉,造成公众混淆

天眼查APP显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扎斯”)是饿了么旗下运营公司。

在庭审环节,拉扎斯称,该公司于2008年创立了“饿了么”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饿了么”在线外卖平台是该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发展,至2017年6月,该平台已覆盖全国2000个城市,加盟餐厅130万家,用户量达2.6亿。

为了保护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声誉,维护合法权益,该公司申请注册了众多商标,涵盖的商品与服务类别包括第9类、第35类、第42类、第43类等。

 
该公司称,“饿了么”系列商标经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已经在餐饮服务领域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公司在创立伊始,便选择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作为提供服务的平台,我公司的‘饿了么’手机应用软件早在2012年就正式发布,而随着我公司市场份额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公司商标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
 
不过,该公司发现,“饿了吗”将与“饿了么”商标高度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他们的企业名称已经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饿了吗:公司名称依法核准注册,未实际经营
 
不过,饿了吗在庭审中称,该公司的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且该公司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该公司指出,“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拉扎斯的全部诉讼请求。
 
天眼查APP显示,饿了吗成立于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其行业属于商务服务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销售工艺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法院查询发现,饿了吗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担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业名称中包含诸如“花旗”“渣打”“阿里云”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
 
针对上述情况,单立军在庭审中并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仅表示上述公司均未实际经营,且其并未实际出资。
 
判决:赔偿扎拉斯1万元,“饿了吗”已改名两次
 

对此,法院认为,本次案件中的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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