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科技成果转化10条"

2017/07/27发表

  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说,作为成都《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配套政策,成都“科技成果转化十记者26日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成都“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日前出台,新政从科技成果供给、成果转移和成果承接等3个方面,形成10项针对性措施。其中对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将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
 
  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说,作为成都《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配套政策,成都“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在科技成果供给方面,提出强化高校院所要素供给能力,支持校院、企业、机构共建新型产研院、工程技术中心等,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按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3%和2%,分别给予高校研发团队(个人)、企业和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最高100万元、200万元和20万元补贴。
 
  在科技成果转移方面,新政更加注重强化成果转化中间环节建设,包括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供早期投资、产业链资源整合、创业导师辅导等服务,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设立总规模不低于300亿元,面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等。在成果承接方面,新政注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提出对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20%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等。
 
原标题:成都出台"科技成果转化10条"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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