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周刊二百三十一期 “土豪”在行动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周刊推荐
2014年1月23日,联想宣布以23亿美元收购IBM低端服务器业务。1月30日宣布以29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2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10.45亿美元收购高德。美国当地时间13日,谷歌宣布以现金32亿美元收购设备公司Nest。2月20日,Facebook公司宣布,160亿美元的价格,外加30亿美元限制性股票,共计190亿美元,收购移动IM(即时通讯)公司WhatsApp。2014年开年短短几个月,收购、并购、投资轮番上演,掀动的国际大舞台“激情四射”,专利已然成为企业间收购、并购、投资的主要参考值,甚至是首要目标。
[阅读全文]

 

 

 

 

 
 热点要闻
 
 
 
 本刊推荐
 
   文/ 冯菲菲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多数企业的商标管理者认为商标管理是最简单的,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和专业技巧。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管理者常常会因为忽视商标管理而出错。有些错误对于商标专用权来说是致命的,对企业品牌保护产生很大的影响。不过,和错综复杂的专利管理比起来,商标管理更容易做好,同时也最能出成绩。
 
   文/ 聂士海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副主编
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案件相比,知识产权案件素来以专业性强、类型多样化、疑难复杂案多、社会影响面大而著称。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审判人员不足的现实矛盾,努力克服自身困难,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戒侵权行为,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文/李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化学申诉一处处长
前文对于如何将现行《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审查标准合理适用于案例实践提出了需要考量的几个方面。然而,为清醒面对外部争议,需要进一步反思的是,是否做到以上几个方面就已经足够。这里,将我国的标准置身于目前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两种审查模式中进行对比分析,进而结合我国司法判决提出的不同观点,考察《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审查标准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适用的合理性应如何把握。
 
 IP实务
 
 
 
 
 
 
 
推荐好友 邮件订阅   2014.04.10



 
我们的产品
 
 
进入首页        退订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知识产权》出品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