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四十二期 受累专利终止 星网锐捷IPO主动暂缓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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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本刊记者
2010年1月22日,在新年的前夕,酷6网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这场以“不正版,无未来”为主题的发布会上,酷6网宣布将全面删除国内无版权的影视剧,并将拿出2亿资金用于购买视频版权的计划。在发布会上,酷6网的高层还透露经过过去数月的努力,他们已经将2010年70%的热播剧版权收入囊中。其实,酷6网对于正版化的抉择比发布会要更早一些。在2009年12月,酷6就对外宣布将开始正版化,并首先删除国外无版权的视频资源。
张琦/本刊记者
刚刚带学生参观完老舍茶馆的东直门中学老师刘盈,谈起这次东城区组织的寒假期间走进老字号知识产权普及活动仍然兴致勃勃。刘老师介绍,这次到老舍茶馆参观共去了10所学校,其中有四所中学和六所小学。因为这次活动办的比较成功,接下来还会再组织去一趟老舍茶馆,走一走大栅栏。这些地方有着众多的老字号,当真正走进老字号企业时,我们发现老字号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着众多的问题,无论是外界还是老字号企业本身,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上都有欠缺。
刘玥/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方式而非“思想”本身,因此一般来说,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根据“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原则,如果当事双方的表达方式同一或者是类似,基本都可以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但该原则在涉及“有限表达”时,应予以排除适用,以符合《著作权法》保护和鼓励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文化发展的立法宗旨。司法实践中,涉及“有限表达”的案例并不多见,因此,如何恰当的理解和适用“有限表达”原则,是每一个法律从业人员应当慎重以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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