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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李渤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俗话说“树大招风”,企业将品牌做大做强后,为自家商标带来了知名度和美誉度,但往往也成了恶意注册的“众矢之的”。打击恶意注册一直是各大企业维护自家商标专用权和商誉的必要手段,但“傍名牌”的表现形式也往往是花样百出、层出不穷。
李扬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在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构造关系的框架中,专利有效无效实质判断的终极权力,显然属于立法。
余晖 中关村远见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专利无效抗辩是指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允许被告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无效抗辩,赋予审理专利民事侵权案件的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审查专利权效力的权限。【1】无效抗辩在主流英美法系国家、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已通过不同的方式确立,基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引入无效抗辩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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