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案一直是知识产权实践的难点,本文围绕商业秘密诉讼时的三个问题进行探讨。一是商业秘密案件的管辖问题;二是商业秘密案件的举证问题;三是商业秘密案件的诉讼策略。
文/张琦 China IP
2011年6月20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草根音乐人姚天和冯丹因一曲《胜利滋味》起诉了代言康师傅冰绿茶的台湾艺人林志颖、及播出广告的中央电视台和康师傅冰绿茶的生产商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代言广告侵犯了姚天的著作权,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林志颖和中央电视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广告受益人天津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承担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姚天人民币2万元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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