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周刊一百五十八期 专利实质审查过程中“公知常识”的举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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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飞、姜术丹、孙海燕、司彦斌、刘亚娟 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材料部
    专利审查实践中,在涉及到创造性、公开不充分判断时,审查员经常用到公知常识。申请人在面对引用公知常识的审查意见时,也常常会对其中的"公知常识"进行质疑或反驳。某一特征是否为公知常识往往是相关双方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在创造性的评述中,审查员经常使用公知常识来评述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鉴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指南以及司法解释中对公知常识的相关内容没有进行详尽的说明,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本领域认为是公知常识的内容,并没有记载在教科书、工具书以及技术手册中,这导致在实践操作中审查员和申请人双方之间意见分歧较大。
 
     文/姚小娟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里有三层含义,一是指新兴产业在全球化的经济技术竞争中能为我国带来实质性核心优势,抢占科学技术的制高点,能够提升整个国家宏观科学技术水平和整体科学素质,优化国家基础制造格局的重点大型产业;二是指新兴产业能够引领国家产业结构升级与根本性调整,促进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大幅增加就业,显著提高生活水平;三是指相关新兴产业能够根本性改变我国能源利用格局,进一步缓解目前人与资源的紧张状况,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战略新兴产业中的"新兴"具有三方面含义。第一,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新兴产业"是刚刚兴起的产业,与传统产业相对。第二,从技术的角...
 
     文/李雪 China IP
    近年来,随着国内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专利侵权诉讼量也出现了迅猛的增长。专利作为占领市场的一种利器,得到越来越多的权利人的青睐。无论国外企业还是国内企业,无论有没有专利,都不可避免地卷入这场以专利为筹码的游戏中来。了解游戏规则,运用游戏规则,是在游戏中制胜的关键所在。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特别是专利权的实力上相对处于劣势,如何应对好这场愈演愈烈的专利之战,在防御专利侵权之诉同时还能保住市场中的一席之地,是应当思考的问题。
 
 
推荐好友 邮件订阅   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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