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周刊二百零五期 如何在非洲有效运用商标保护相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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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多数非洲国家曾沦为欧洲列强的殖民地,不难理解它们的法律制度与殖民者是紧密相连的。曾为法国、比利时和葡萄牙殖民地的非洲国家采用大陆法系,而前英国殖民地国家采用普通法法系。就知识产权而言,一般来说在非洲最重要的法则是勤于注册知识产权。而且在非洲任一国家投资或做生意之前应该较早就开始注册,并且在投资或经营持续期间需一直保持关注。通常情况下,为保护商标权,需确保获得国内商标注册,但非洲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不仅要关注两个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和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的作用,还要关注马德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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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好友 邮件订阅   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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