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要闻
本刊推荐
祝建军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
业界应充分认识到,只有真正建立起诚信高效的标准必要专利FRAND谈判机制,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才能有效、健康地运行,标准必要专利纠纷才有可能减少。
王宏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从技术来源合法的角度看,以抵触申请为由进行不侵权抗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对抵触申请成立条件的过分限制,尤其是必须“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的条件,将会导致公众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技术内容后的生产、经营或者研发活动受阻,不利于对国外先进技术的跟进。
兰国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本文结合近年来各地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的情况,就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中不同违约形态下根本违约的认定,以及是否产生法定解除权的特殊规则进行归纳梳理。
IP实务
|
我们的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