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兴宁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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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和“我”到“我们”——集慧智佳咨询手记
2015/05/18

  从“我”和“你”,到共同的“我们”,要做的只是不分彼此,发挥各自优势,集中所有力量,解决面前的问题。而并不出乎意料的,这是最行之有效,并且常常事半功倍的方法。

  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知识产权咨询工作以来,接触了大量的企业客户,如果不负责任地为知识产权咨询的客户分类,我想大概可以分为两类:(1)已有相当的知识产权积累和经验的大型企业,对这种企业而言,咨询公司可以作为I P R的一种补充,起到节约时间和成本的作用;(2)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但还没有更多的积累或在某一方面没有实战经验的企业。

  第二种客户绝大多数是带着问题而来的,甚至很多是迫在眉睫的问题,透过往来的电子邮件,我们都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紧迫感或者战火味。那么,如何最快速地帮助客户解决难题呢?我们与客户之间的高度协作与默契至关重要。

  对于客户和知识产权咨询公司而言,在协议谈判阶段,双方是截然分明的甲方和乙方,为各自的诉求而争取。但毫无疑问的是,一旦服务合同签署成功,这两个彼时还在对立面的“你”和“我”,就要马上适应角色和角度的转换,变成一个共同的“我们”。这样的“我们”是捆绑在一起的共同体,需要有同样的责任意识;这样的“我们”需要的是坦诚相待、倾囊而出、携手并进。

  知识产权咨询,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契约。咨询师用知识产权知识、经验等方面的储备,分解、剖析客户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但,专利问题往往也是技术问题。毫不讳言,在专业领域,我们无法在短时间内达到企业技术专家的水准,因此,这个契约的完美实现,是需要“我们”一起去做的。

  大多数客户,眉心中间都有个问号,甚至不止一个,每个问号几乎都是:你们可以为我做什么?而我们也经常在问自己:我可以为客户做什么?但长期以来,我们却忘记了游戏的另一方,客户积极参与的重要性;忘了给他们一个问号,你们可以为此做什么?

  在曾经参与的一个咨询项目中,我更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点。在国内某大型机械企业的大会议室,咨询师团队、律师、企业知识产权部及技术部门的负责人站在会议室前端。同时在约200平米的房间里,还站满了一百多个身着蓝色工作服的技术人员。在不是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的情况下,这种场面并不常见。而且更有趣的是,所有在场人员的脸上都有些许的好奇与兴奋。这便是由客户建议开展的“寻找无效证据竞赛动员大会”现场。

  这正是如前所述的一例典型的战火味十足的案例,客户的一个拳头产品在国外市场中打破了一直为欧洲两大企业所垄断的局面,赢得一笔大订单,实现了海外市场的突破。但不久就收到了其中一家企业寄来的专利侵权律师函。在进行了前期背景了解及侵权检索后,我们赶赴客户所在地,进行技术事实确认以及下一步执行策略的制定等。

  第一天,在紧张的对技术事实进一步了解确认后,基于前期工作的基础,我们确定了侵权分析和无效分析同时进行的工作策略。

  第二天,与客户讨论后,我们就下一步的工作策略和内容达成了一致。如果按照惯常的做法,我们希望能够获得产品的进一步技术细节,基于此进行侵权特征的比对;而对于无效证据,通常也会表达希望客户能够提供一些启发,但更多的是通过专利无效检索的方式获得。事实上,在之前的侵权检索中,对于竞争对手一篇最核心的专利,我们已经检索到了一篇可以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剩下的就是找到论述创造性的另一件对比文件了。从客户的神态中可以看出形势不容滞缓,海外施工方已因为此时的侵权事件暂时停工,如果事态发展下去,经济损失和海外市场的损失可想而知。

  我们希望客户能够给予进一步的技术支持,但出乎意料的是,客户技术负责人做出了一个果断大胆的决定:让所有的技术人员都参与到无效证据的搜索中,找到可用的第二篇对比文件的技术人员将获得一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这一幕让我印象如此深刻,或许因为这是第一次,我从客户的神情中看到了:我能够为自己做些什么?我也更加体会到了“我们”的含义。这个决定,仿佛点燃了所有人的热情。我们仔细讲述了无效对比证据的各种要求,一百多人的技术团队便开始了竞争性的查找,这些技术人员对产品极其熟悉,他们的参与带来的助推力可想而知。向我们递送技术资料的电子邮件源源不断,客户方负责人也在定时统计和宣布时时竞赛结果。截止到第5天,我们收到了约三十多篇相关的技术文献、专利、教科书等资料,对这些资料分析后,一篇相关度极高的技术文献被发现了,我们的咨询师团队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该文献对目标专利的无效而言具有极高的价值。

  事情的结局似乎是皆大欢喜的,发现这篇技术文献的技术人员拿到了沉甸甸的奖金,而这次竞赛对整体技术人员专利意识的提高也一定大有裨益。同时在我们提供的无效分析报告基础上,客户有理有据地回复了竞争对手的警告函,使对方暂时放弃了进攻。

  对我而言,在以后的咨询项目中,除了埋头于专利卷宗以外,我开始试着把一个个的问号跟客户分享,让合作伙伴也开始思考;我也更加努力地试着在交流中找到有启发的思想火花,找到一个让“我们”一起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从“我”和“你”,到共同的“我们”,我们要做的只是不分彼此,发挥各自优势,集中所有力量,解决面前的问题。而并不出乎意料的,这是最行之有效,并且常常事半功倍的方法。

据悉,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四修,拟将恶意侵权专利赔偿额度从原有的最高三倍上限调整到最高五倍,五倍赔偿已经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赔偿额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考虑过
合理,打击侵权,确有必要
不合理,赔偿过高,国际上并无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