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标记包括(注®),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标记,这种表述也就表明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时,也可以不标明注册标记。
但在经济活动中提倡企业在商品上或服务中使用注册
商标时要使用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有两点好处:一是让消费者知道企业的这个文字或图形是
商标,以后当他们再看到时会联想到这是某企业的
商标,从而增强企业的“牌子”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二是表明企业的这个文字或图形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
商标,警示他人不要误用造成侵权。
注意:有些申请人在
商标旁边用“™”标记,表明使用
商标已经申请但未注册成功,实际上“™”是
商标英文“trademark”的缩写,可以用于所有的
商标,包括注册
商标和非注册
商标。国内因为普遍采用了“™”表示申请中的
商标,形成了一种共识,而国外所有
商标都可能标“™”,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