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用注册标记?

2012/11/09 发表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标记包括(注®),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标记,这种表述也就表明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时,也可以不标明注册标记。
 
      但在经济活动中提倡企业在商品上或服务中使用注册商标时要使用注册标记,使用注册标记有两点好处:一是让消费者知道企业的这个文字或图形是商标,以后当他们再看到时会联想到这是某企业的商标,从而增强企业的“牌子”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二是表明企业的这个文字或图形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警示他人不要误用造成侵权。
 
      注意:有些申请人在商标旁边用“™”标记,表明使用商标已经申请但未注册成功,实际上“™”是商标英文“trademark”的缩写,可以用于所有的商标,包括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国内因为普遍采用了“™”表示申请中的商标,形成了一种共识,而国外所有商标都可能标“™”,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