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2019/04/19发表

 

4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办法》将自51日起施行。

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1年和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原《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保障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办法》实施以来,专利代理行业规模稳步扩大,专利代理人才素质全面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为适应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新情况,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好支撑,在总结多年专利代理行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启动了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工作,采取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办法》修改在思路上把握了三个重点:一是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创业,减轻申请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二是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三是优化服务,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效率。

  新《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共758条,对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准入制度、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予以完善,加强专利代理行业自律建设以及专利代理监管。《办法》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五号令)的规定吸纳成为第六章专利代理违法行为的处理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施行,将保障《专利代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建设,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5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