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遭日本东丽专利起诉 将于明年4月份开庭

2019/11/26发表

  近日,科创板上市公司长阳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关于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东丽”)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材料。此案将于2020年4月10日开庭审理。

  此次诉讼的基本情况是,东丽株式会社称其系案涉第 ZL200780040088.8 号“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专利权,认为被告实施了被控侵权产品(型号为 DJX250P及DJX300P反射膜产品)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行为,且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被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主要的诉讼请求是包括三点: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拥有的 ZL200780040088.8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所有产品, 并销毁所有库存的侵权产品以及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原材料和设备;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 2,6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 60 万元,原告保留进一步增加侵权赔偿金以及合理费用支出的权利;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公告还披露,本次诉讼案由为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根据日本东丽的《民事起诉状》,案涉产品为 DJX250P 及 DJX300P 型号反射膜产品,该两种产品均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关于日本东丽 ZL200580038463.6 号专利和 ZL201180005983.2 号专利纠纷所涉及产品。

  而长阳科技的 DJX250P 产品 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177.62 万元和 2,444.9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4.60%和 3.90%,该产品 2018 年 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毛利为 1,081.64 万元和 1,114.52 万元。公司 DJX300P 产品 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652.54 万元和 1,218.1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3.84%和 1.90%,该产品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毛利 为 1,150.11 万元和 626.49 万元。以上两种产品 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 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8.44%和 5.80%,两种产品 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毛利合计为 2,231.75 万元和 1,741.01 万元。

  因涉诉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能够不断更新迭代,长阳科技认为,如果本次诉讼败诉,公司不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产品型号为 DJX250P 及 DJX300P 反射膜产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侵权赔偿可能对公司净利润有一定影响。

  此外,除本次公告的诉讼外,公司尚有未了结诉讼案件(日本东丽ZL200580038463.6 号专利和 ZL201180005983.2号专利纠纷),该两起专利纠纷将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和 201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15点40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公司聘请的专利律师亦做好了积极应诉准备,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来源: 爱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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