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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学习 紧跟发展——专访北汽福田专利管理部部长刘雪飞
- 80后的刘雪飞,大学学习的是汽车工程专业,2006年毕业后进入长城汽车公司。对于新生,公司设置了一年的车间实习工作,在这一年中,刘雪飞对汽车的具体结构有了深入的认识,实习完成后从事将近半年的汽车标准化工作,后来从事专职的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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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家追续权:构建公平合理的艺术市场
- 正在进行的中国著作权法修正引入了艺术家的追续权。英国2006年引入追续权之前,英国的艺术家、拍卖行、艺术经济人以及其他相关方曾就引入该权利的后果展开了非常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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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局:专利申请文件的公众可获得性标准
- 最近,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做出一个决定,其中确立的指导意见涉及一方当事人应当满足、以便证明某特定申请文件在某特定日期(如第三人的欧洲专利优先权日)之时或之前可以为公众获得的标准。该意见之深受欢迎,其原因在于:各公司通常会基于所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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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避免受制于CN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两年期限规定——莱丹品牌股份公司与陈秋恒域名纠纷案评析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第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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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是否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抗辩中的现有技术
-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现有技术抗辩。其中现有技术的定义应与该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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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环境下公证在专利维权诉讼中的作用——兼对近期上海法院专利侵权案件评析
- 作为专利侵权诉讼中维权人固定侵权证据的传统方式,公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子商务以及智能手机摄影摄像技术的快速发展,公证在此类案件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甚至挑战。本文试图以上海法院近期审理的部分案件为例对这种趋势变化进行分析,以期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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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清自己 发挥比较优势”——专访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董助兼法务总监李兵
- 7年富士康,3年华为,现任小米生态链企业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董助兼法务总监的李兵可谓身经百战:入过知识产权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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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变的主线:坚持寻找知识产权价值——专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专利经理贾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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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如超期,费用返还给申请人
- 通常情况下,欧洲专利局的快速审查程序都是知识产权组合中宝贵的和可执行的关键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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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布2015年度主要数据
- 德国专利律师、欧洲专利律师、欧洲商标和外观设计律师近日,德国专利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5年度主要数据。数据显示,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比2014年上涨了1.4%,商标的申请数量增长了3.8%。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量则分别降低了3.1%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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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布局的魅力——看一个植物药品种何以纵横半个世纪
-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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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芯片行业专利分析及专利组合质量评估报告
- 本文通过ORBIT专利数据库和专利分析系统,统计了芯片行业的专利数据,对申请的该领域专利技术进行多种指标的分析,并对在中国申请公开的专利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并与国际企业进行了对比,从而揭示了该技术领域中一些非常有价值的情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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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局新规:上诉程序加速
- 欧洲专利局上诉程序需要一定时间。该期间是知识产权所有人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和第三人进行战略规划的 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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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局发布2015年度报告
- 自2015年3月1 日起欧洲专利可在摩洛哥生效。自2015年11月1日起欧洲专利也可在在 摩尔多瓦共和国生效。这充分展现了欧洲专利体系的吸引力,申请人只需要提出一个单一的欧洲专利申请,即 可在42个国家同时享有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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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企业专利布局需考虑的因素
- 企业专利布局听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却并不容易,要在企业里真正开展更需要考虑诸多因素,除了专利布局本身要考虑的因素之外,也存在许多企业自身的不确定因素,比如企业战略调整或人员流动。无论怎样,重视企业专利布局,不仅关系到企业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绩效,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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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禁令问题的理解
- 成都武侯祠有一幅著名的对联,是清末民初人赵藩所写: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这幅对联深刻总结了诸葛亮的治国和作战思想,即使放在当今知识产权保护的语境下,也同样诠释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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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ND条款(声明)的效力分析
- 标准中必要专利的权利人签署的FRAND条款或声明当然不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合同的要约、不是与要约对应的承诺,也不是合同的内容,但却是签订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合同的重要原则和基础。其也应当是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放进标准并有可能因此而获得利益要接受的必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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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的反垄断分析
- 在我国两大竞争执法机构分别起草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也成为执法关注的重要对象。由于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问题是反垄断法、专利法和合同法的交汇点,因而需要更宽广的视野和更审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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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在先专利申请岂可准用抵触申请抗辩
- 主张“假抵触申请”可以类推适用抵触申请抗辩规则,实质上是主张技术来源合法应成为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这种见解在我国专利制度之下没有正当性和合理性。类推是或然性推理,类推的基础上再类推往往是迈向谬误的危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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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数量积累到质量优化是专利战略的进击之路
- 专利数量是衡量专利实力的首要标准。海量申请获取专利体量优势和积累宝贵经验,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既是实现专利战略的必经之路,也是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经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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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局新政: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处理程序
- 自2016年1月1日起,欧洲专利局将会推出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加快处理程序(PACE)的修订版。根据欧洲专利局的说法,新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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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地利和瑞士加入了“Federated European Patent Register”
- 欧洲发明专利是由欧洲专利局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审查并授权的、可以在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生效的发明专利。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过程统一、简化了各个成员国的申请、审查程序。目前,授权后的欧洲发明专利在德国、英国、法国、爱尔兰、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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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客扭扭车大战:一家初创公司山寨围困下的中国式命运
- 骑客法务部经理向China IP记者表示,骑客扭扭车自上市以来便深陷专利侵权厂商的抱团式围困和舆论施压,价格战令行业利润被不断洗劫,骑客一度承受着被市场挤压的无奈。作为第一个发布扭扭车的市场开创者,在骑客看来,亚马逊事件拉开了一场行业大洗牌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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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现有技术抗辩的认定标准
- 需要提及的是,尽管具体测试标准不同,但在创造性判断、等同原则理论和现有技术抗辩中,仍存在重要关联,例如均需要引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需参照“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等,因此三者从法理基础到审判实践的更多共通融合之处,仍是一个值得继续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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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专局改革加快处理程序(PACE)
- PACE是欧专局提供的旨在缩短申请人收到欧洲检索报告、审查意见通知书和授权意向通知书所需的等待时间从而加快欧洲发明专利申请进程的特殊项目。欧专局对PACE程序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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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在日本申请专利时应当注意的要点
- 近年,中国企业向日本申请专利的数量在增长,其中主要是在中国进行了PCT申请之后,再进入日本国内申请的情况较多。本文根据最新的判例及修改法内容,就中国企业向日本申请专利时应当了解的几个要点进行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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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专利申请注意事项及特许法修改动向
- 许多中国申请人在提交韩国专利申请时,往往以为韩国和中国的专利申请制度基本上相似,因此根据中国专利法的内容来进行有关专利申请的事例比较多。为供中国申请人参考,如下将简单地介绍中国申请人提交韩国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最近韩国特许法的修改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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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淘宝网商品分类看建设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分类体系的必要
-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电商企业建立的商品分类体系是有其明显特点和独特优势的,对于建设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分类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思考与研究,以便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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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议缺乏必要技术特征与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区别及联系
- 笔者认为,对于一个独立权利要求,若审查员认为其缺乏的是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使得目前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足以构成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描述的其他技术方案的技术方案,则用缺乏必要技术特征的法条评述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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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专利权主张可享受部分优先权吗?
- 欧洲专利申请人、欧洲专利权人及异议人在处理案件时须谨记该程序性决定,以确保不会发生程序中止,但中止可获得战略性优势的除外。欧洲专利权或欧洲专利申请可否主张部分优先权的问题已提交欧洲专利局最高审理机构--扩大申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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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挖掘在科技项目中的应用
- 研发人员撰写好技术交底书之后,专利管理人员在将技术交底书提交给委托的代理机构时,可以同时提交专利检索报告,在专利检索报告中,由研发主管或研发人员明确哪些是现有技术,哪些是核心的发明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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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技术获得临时保护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 笔者认为:根据专利法13条及68条2款的规定,要获得法律对临时保护权利的强制保护,需要满足程序条件和实体条件两方面的条件。根据专利涉及技术的经历过程,发明专利涉及技术在发明专利实行“先公开、后审查”制度基础上,获得保护的方式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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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为谷歌保驾护航——专访谷歌高级知识产权顾问John LaBarre先生
- 知识产权对于不同公司来说有着不同的用途。对于谷歌来说,知识产权一直以来所发挥的作用都是可以使公司业务不受牵绊,顺利发展。谷歌大批量收购专利的初衷是什么?进展如何?它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何新动作?未来又有怎样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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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案件审理的技术辅助制度
- 纵观国内外的专利案件审理中的技术辅助制度,专业技术性人员参与案件审理有着不同的模式,而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院对于技术性人员的定位以及制度设计亦各有不同。专利案件高度专业化,涉及较为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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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的药物相关专利申请情况概览
- 与其他国家对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要求基本相同,在澳大利亚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且可获得有用的产品或有益效果。众所周知,药品的研究和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药品一旦进入市场后又非常容易被竞争对手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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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专利合作30周年 未来更加深入密切合作
- 2015年10月9日,庆祝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合作30周年的研讨会在法国里昂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欧洲专利局局长Benot·Battistelli均出席会议并讲话。此外,还有来自中欧双方政府、学术界、企业界和知识产权界的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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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质量引发代理行业信任危机——【专利代理行业深度调查②】
- 如同这些默默无闻却又困顿的代理人一般,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看似平静,实则暗潮涌动,乱象丛生:随着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开始重视专利撰写质量,陆续提高专利审核标准,企业法务部门对代理机构的质量体系越来越不寄予过高期望,甚至出现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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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成制下的专利代理人收入探秘——【专利代理行业深度调查①】
- 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领跑全球和连续4年保持位居世界首位的惊人增速,“专利代理人”也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了解。在许多刚毕业的年轻人眼中,这个行业似乎非常红火、充满远大的前景。而事实上,这个从业人员接近10万人的行业往往入行门槛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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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制专利流氓 知易却行难——专访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Hogan Lovells)合伙人克里斯汀·玛门(Christian Mammen)
- 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就Octane和Highmark两案作出裁决,放宽了专利诉讼中胜诉方向败诉方索取律师费的认定标准,这似乎代表着律师能够更加容易地获得代理费,同时也对遏制专利流氓具有重大意义。然而一年多以来,现实情况真的是这样吗?霍金路伟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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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新标准“唯一确定”?
- 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关系到专利权对象公示,而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关系到专利保护范围与专利权人对现有技术贡献之间的匹配。二者虽然都受《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4款调整,但法律标准截然不同,不应将二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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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指南》关于要求本国优先权问题的讨论
- 目前实用新型通常在半年时间即可做出授权或驳回决定,而优先权的期限是一年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在先申请是共同申请,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在实用新型授权(半年)之前,同时要求发明和实用新型两项优先权,才可得到合理的结果,但是这明显与法律规定中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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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步骤与方法
- 借助企业专利专题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可有效帮助企业充分了解竞争环境,借鉴已有技术、避免专利纠纷等,对企业技术发展路线、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技术贸易等决策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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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审查意见中关于公知常识的答复
- 目前,在专利审查中评价发明申请的创造性时,审查员经常采取“由对比文件结合公知常识可以得出本申请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评价方式来否定专利申请的创造性。然而,现行专利法以及相关审查指南中均没有给出关于公知常识的明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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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美国、加拿大加入Designview系统
- 从2015年9月14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所含注册外观设计的相关数据与信息均可通过Designview系统检索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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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优先权问题提交欧洲专利局最高法院
- 密切关注该提交判例的进展至关重要,因为扩大申诉委员会对此的答复将肯定会对欧洲专利局正在审理的案件(包括欧洲专利申请及被异议的欧洲专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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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大牌明星”引领中国专利信息年会
- 9月15日,以“专利运用新业态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主题的2015年中国专利信息年会在北京开幕。会议持续两天,分别从专利信息利用与知识产权战略构建、专利运营、专利信息产品与服务、中国专利司法保护探索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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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对手的专利运营”让企业短时间积累有效专利组合
- 本文提出一种“因应对手的专利运营”,并基于此提出“专利制衡力”和“对手认知专利价值”的专利组合发展策略。近年来,专利运营已成为国内外知识产权业界聚焦的热门话题。在国内外,一系列重大的企业专利运营事件吸足了国人和业界的眼球,无论是苹果和谷歌两大阵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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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5全球创新报告》窥见未来
- 创新是全球性的, 而且也是全球经济的核心。过去10年,我们目睹了无人驾驶汽车的问世、仿生肢体再造技术的出现以及西格斯波色子的发现。同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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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关键专利及FRAND许可——欧盟法院具有里程碑式的裁决
- 标准关键专利(以下简称SEP专利)是指对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来说有至关重要的专利。至关重要意味着该专利所涵盖的标准的某些方面对该标准本身来说是强制性的,且不存在任何可替代的其他选择。因此,第三方只要遵循该标准,则肯定会侵犯SEP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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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网络专利侵权中第三方平台的法律责任
- 从客观情况来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网络环境下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对专利权人合法权利以及市场秩序正常运行造成了极大冲击和影响。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每年都会收到并处理大量的专利纠纷投诉,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相关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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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移除规则在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的适用问题
- 美国在1998年出台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首次创设了“通知-移除”规则,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通知-移除”规则进行了借鉴,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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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计入wafer完税价格
- 根据研发需要,国内IC设计厂商会从国外权利人,如IMG、ARM等,购买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下称IP),这些IP均通过非贸易付汇途径获取。中国海关认为IC设计厂商购买IP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该在向国(境)外晶圆厂“购买”晶圆(WAFER)时将其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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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PS相关产品美国专利诉讼情况分析
- 本文通过检索美国GPS相关产品专利诉讼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全球卫星导航领域的专利诉讼将持续升级,并提出中国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链相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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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专利无效诉讼中公知常识之采信规则
- 公知常识和其他证据一样, 都是在纠纷发生前已然存在的客观事实,且任何证据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自主决定的。作为补充证据的公知常识并不当然可以被法院采信, 除非其是原告用来证明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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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外之所思 融百家之所言——“中国视野下的《专利保护宣言》研讨会”在京召开
- 2015年7月15日至16日,“中国视野下的《专利保护宣言》研讨会” 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及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联合主办,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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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专局专责委员会确定未来统一专利续展费标准
- 国际知识产权界正密切关注着欧洲即将实行的新专利制度的最新进展,包括“统一专利”(即欧专局授权且无需在欧盟各个国家申请即可生效的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该法院做出的有效性和侵权判决可在数个欧盟成员国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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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交易平台对专利侵权的注意义务
- 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71条的规定显得非常特别。从似曾相识的条文表述不难看出,第71条其实是将版权法领域中已经较为成熟的“通知--删除”规则的细节移植到了专利法领域。引发这种立法的动因之一是近年来随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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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条:创新还是鸡肋?
- 将解决版权领域的规则移植到专利领域,71条在此时似乎显得应运而生。在欧美国家尚无直接立法和诉讼判例之时,71条更显出一丝“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然而,创制法律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在4月中旬的南湖论坛上,腾讯组织了相关业内专家围绕71条就“网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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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视看中酷派专利 20亿入股做丈母娘
- 通过对乐视已获得授权专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乐视在智能手机上的专利“短板”是显而易见的,截止目前,其尚未获得一件与智能手机相关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简单说,乐视在智能手机专利“硬通货”的积累上应该算“一穷二白”,相信这不仅是乐视祭出“手机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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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最高院Commil一案将使更多美国以外的公司卷入美国专利侵权——中国公司如何应对?
- Commil一案中参考的美国专利法规是《美国法典》第35章第271(b)条,而且案件涉及的是间接侵权而非直接侵权。当专利权人指控被告诱导侵权时,需详查的是被告对其客户所做的行为。